BMWCCT台灣車主聯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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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車被撞! 只賠殘值!!!!!!! (http://www.bmwcct.com.tw/forums/showthread.php?t=112343)

superman99 2014-08-01 09:14 PM

我也學到經驗了,感謝分享!

benle 2014-08-04 09:51 AM

今天突然想到這篇,問個假設性的問題,在這次高雄氣爆中,許多車子受損,會不會依照車子的殘值賠償就好?這樣子對車主公平嗎?怪不得看新聞有不肖業者貼傳單"進口車5萬,國產車2萬"的價錢收購,我相信那個業者一定看到這篇文章吧??看傳單的連絡電話,那個業者應該也有在CCT出沒

aronyang 2014-08-04 10:22 AM

引用:

作者: wacibbkid (文章 1188484)
http://tw.gigacircle.com/1010750-1
所以在台灣撞到這一台應該不用賠了吧~~~
全球僅3輛!超酷法拉利古董車下月拍賣

這輛如果進台灣也無法掛牌上路, 所以要撞到也難.
另外它有公認價值, 這與一般老車不同.

keng9411 2014-08-20 01:04 AM

感謝~各位大大,這篇知識受用了

jojo710257 2014-10-28 11:35 AM

拖到原廠 恢復原狀!這招謝謝各位車友指導!

kmming 2015-01-17 01:35 PM

請問板大後續有解決了嗎?

nicolustseng 2015-01-17 02:11 PM

當發生事故的情況下,修車以不更換零件為原則,請修車廠出具估價單都列鈑件的工資,至於零件要不要更換再自已決定,反正車上的東西都是金屬的,都可以鈑,因為鈑的工資其實都是比零件貴;另一個方式就是,零件都是更換二手品,由於是二手品,所以要清理、安裝的費用就相對要高很多,跟維修廠熟一點的,都很好處理啦,保險公司如果有意見,就去原廠估,

黑色小烏龜 2015-01-17 02:12 PM

我之前開 手排E34 520 備一台賓士 撞到 車頭 保桿 大燈 引琴蓋 都壞掉 一開始保險公司 也說陪殘值 後來我ㄉ板金廠 跟保險橋 恢復原狀 當時保險好像花ㄌ12萬

wjgosfax 2015-01-17 03:16 PM

這樣出門開老車要很小心了

sonic520 2015-01-17 05:39 PM

謝謝分享經驗~

yisens 2015-01-17 08:51 PM

請問樓主後來是怎麼處理好的呢?
可以的話分享給大家參考參考吧!

cutecool327 2015-01-18 01:07 AM

因該是可以回復到沒被撞的時候.....但是要和保險公司橋很久

loveives 2015-01-21 12:49 PM

幹麻賠錢~直接送修理廠叫修理廠跟對方保險談~修多少就是賠多少~又不是自己的保險哪裡來的慘值~~話說~報廢價應該只有一萬六沒有五萬啦~~

jimmy.lee 2015-01-21 06:38 PM

引用:

作者: Artist (文章 1187099)
看了會暈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1106/35418102/

蘋果調查:離譜 老車挨撞 修4萬只賠2元
法院判賠標準不合理 「懲罰被撞」
2013年11月06日 更多專欄文章

案例1 換零件4萬4100元→判賠2元
蕭德洪與親友出遊的座車、福斯T3(大圖),遭追撞(小圖)換零件花4萬餘元,僅判賠2元。翻攝照片
【綜合報導】全國轎、貨車車主注意!一旦愛車被撞訴訟求償,法院為免車主「舊毀賠新」不當得利,修車零件費用會依財政部課稅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逐年打折,如車體殘值剩7折,零件費通常約賠7折。但按此表規範,車齡5年以上車體殘值竟只剩1成,法院再以「定率遞減法」或「平均法」細算後,零件支出頂多拿回1成多,甚至有老車車主支出零件費4萬多元,只拿回2元。

關於這項令車主氣結的理賠計算,資深法官說,起因官方或車界並無各式零件逐月逐年的「折舊殘值」資料,因每輛車細部零件動輒10萬件,又分原廠、副廠、二手貨,耗用年限不一,損耗情形也與車主用車習慣等牽連,且新車不斷推出。法院欠缺憑據下,看上財政部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但不符實際的是,據此,轎、貨車耐用年數居然只有5年,之後殘值僅剩1成。


蕭德洪車損案試算
5年車殘值僅剩1成
接著,法官若採「定率遞減法」,會有兩種計算修車零件費用的打折方式,一是5年以上比照剩餘1成的殘值,打「1折」判賠,第2種是不管車齡,每年折舊千分之369,有幾年就折幾年。
前年11月,男子劉明旺駕駛車齡16年的貨車遭追撞,劉男無過失,求償換修零件6萬餘元、工資4萬餘元;今年9月二審判決,劉男的車逾5年耐用年數,但按規定折舊後殘值不得低於10分之1,因此以10分之1計算,所以,劉男修車所換零件支出也須比照折舊情形,打1折、判賠6千餘元,但工資不必打折,共判賠5萬餘元。
劉男受訪不滿表示:「我修車、請律師已花了17萬元,這樣的判賠計算簡直是懲罰我被撞!」但類似的案例,每天在全國各法院上演。去年3月,中市男子劉政皇車齡11年的Smart被撞,估價換修零件要20萬餘元、工資3萬餘元,法院判零件費僅能請求2萬餘元,工資不折舊,共判5萬餘元。


案例2 換零件6萬餘元→判賠6千餘元
劉明旺(上圖)的貨車連車架都得送修(下圖,翻攝照片)。許淑惠攝
「遊戲規則很奇怪」
商業攝影師蕭德洪今年3月駕駛車齡21年的VW T3遭貨車追撞,修理費包含零件4萬餘元、工資6萬餘元,彰化地院以每年折舊千分之369,折了21年又11個月後,判肇事者賠「2元零件費」和6萬餘元工資。
蕭蒐集資料告訴法官,T3是很夯的休旅用古董車,5、6年前他花近20萬購買,現在恐怕30萬元都買不到。對判決結果他無奈說:「所幸工資不用折舊,少『虧』一點,但這樣的遊戲規則實在很奇怪。」
而除了採「定率遞減法」計算折舊,也有法官偏好用「平均法」計算。去年5月,北市男子黃駿駕駛10年的轎車被撞,修車零件費7352元、工資1萬5千元,台北地院採平均法,將零件支出成本扣除殘價後,再按5年耐用年數乘出「折舊額」,以此算法,黃男零件部分可獲判賠1225元。此種算法的判賠金額又稍高於定率遞減法。


案例3 換零件20萬餘元→判賠2萬餘元
劉政皇的Smart車頭(上圖)車尾(下圖)都得修。翻攝照片
沒更適合計算標準
台中市汽車公會理事長林進興表示,以2000c.c.國產車為例,在正常使用下開20年沒問題,5年中古車折舊後殘值應有6、7成,無法認同法院現行標準。司法院民事廳長陳駿璧表示,目前沒有更適合的計算標準,司法院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去擬定各種車款、各項零件的使用年限和折舊標準。
律師張欽昌表示,拿課稅用的標準來計算折舊賠償金額,確實不合適,且車子耐用年限5年也太短,但實務上沒有更好的方法。消基會律師陳智義則表示,雖然各界可能普遍會認為不合理,但這是不得已的公平原則,除非能尋求汽車材料商建立一套更公平的計算和鑑定準則。

愛車被撞怎麼辦
★訴訟求償
.更換新零件的費用,會被法院依車齡打折計算,但修車工資不打折
.零件費打折按「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逾5年最多約只能拿回1成多的零件費
.可主張求償車輛修復後的跌價損失,但須送鑑定取得憑據才能說服法官
★減少損失:協商、買保險
.投保車體險,針對「車碰車」的車輛損害,向保險公司申請全額出險理賠
.車禍雙方協調各自退讓,由肇事車主賠償副廠新零件或二手零件的費用來私下和解,避免訴訟困擾
.透過各鄉鎮市公所的調解機制來拉近賠償金額差距
註:勿請修車廠在零件費、工資上灌水,會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罪,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報你知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中區國稅局指出,「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由財政部擬定、行政院頒布施行,最近一次修正在1998年。當中將固定資產種類分為3大類、25項、157細目,供企業在申報營所稅時做為固定資產分年攤提折舊的標準,其中非運輸業使用的汽車,耐用年數為5年。
另《所得稅法》第51條規定,折舊攤提計算有定率遞減法、平均法、年數合計法等等。當企業採行「定率遞減法」則須依據「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計算折舊,例如汽車每年的折舊率為千分之369;但最後折舊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的10分之9。

就是說以後再法院門口看見法官開的是車齡5年以上的車.別客氣撞上去就對了..
4萬零件陪2元..40萬也就是...20元

trad325 2015-02-03 10:32 AM

除了車體之外,造成生活不便而衍生的成本是否可以一併求償?
撞小黃不都是還會加一條營損? 一般人的車被撞 沒有時間或生活不便的損失?

aaronses7118 2015-02-22 04:39 PM

小弟過年初一也面臨這問題了!!!對方撞車後因緊張而重踩油門衝到對岸,撞到停在我家門前的E36(1997出廠)!
由於小弟只有強制險!所以只通知警察處裡並作筆錄(警察也直接跟肇事者說這沒討論空間.由肇事者100%承擔所有責任)
朋友也傳給我網路上那則折舊率賠償案件,看完那則文章後令我相當憂鬱
(畢竟我車子好好的!怎麼會折舊率賠償!這三年我花了不少錢在做保養維修)
看論壇這篇後心中大石頭落下了一半!!!主張恢復"事故前的原樣"..
想請問一下!如果撞得很嚴重對方主張無法回復原狀,強迫我接受折舊賠償!會有這可能性嗎!?(下圖是我的愛車慘狀)
THX

由於事發在大年初一!對方保險業務似乎沒上班!所以我還在等年後對方出險單聯繫
這段時間我就開始網路上爬文章了解相關處理方式!!以免被唬被坑殺

前面都沒事
http://imgur.com/E1J8Jzc
撞擊點近照
http://imgur.com/poe6Fa4
遠照
http://imgur.com/yUFOuWx
抱歉!PO圖都失敗(顯示不出來)!改PO網址

天天吃ㄚ鈣 2015-02-22 06:33 PM

引用:

作者: aaronses7118 (文章 1224325)
小弟過年初一也面臨這問題了!!!對方撞車後因緊張而重踩油門衝到對岸,撞到停在我家門前的E36(1997出廠)!
由於小弟只有強制險!所以只通知警察處裡並作筆錄(警察也直接跟肇事者說這沒討論空間.由肇事者100%承擔所有責任)
朋友也傳給我網路上那則折舊率賠償案件,看完那則文章後令我相當憂鬱
(畢竟我車子好好的!怎麼會折舊率賠償!這三年我花了不少錢在做保養維修)
看論壇這篇後心中大石頭落下了一半!!!主張恢復"事故前的原樣"..
想請問一下!如果撞得很嚴重對方主張無法回復原狀,強迫我接受折舊賠償!會有這可能性嗎!?(下圖是我的愛車慘狀)
THX

由於事發在大年初一!對方保險業務似乎沒上班!所以我還在等年後對方出險單聯繫
這段時間我就開始網路上爬文章了解相關處理方式!!以免被唬被坑殺

前面都沒事
http://imgur.com/E1J8Jzc
撞擊點近照
http://imgur.com/poe6Fa4
遠照
http://imgur.com/yUFOuWx
抱歉!PO圖都失敗(顯示不出來)!改PO網址

撞成這樣要修到好......金額應頗高
而且"修好"後你還要開嗎?

aaronses7118 2015-02-22 09:25 PM

引用:

作者: 天天吃ㄚ鈣 (文章 1224336)
撞成這樣要修到好......金額應頗高
而且"修好"後你還要開嗎?

目前面臨的問題
1.要求回復原狀..對方不肯!執意要"折舊賠償"
2.答應回復原狀.但只能去他認識的私人廠而不給原廠
(恢復原狀=他去私人車廠用非原廠料!這樣也算嗎!?)
3.即使修好了!!還敢開嗎!!?這點我也很猶豫..

目前最佳的解決方式...給原廠估價!!之後和對方協商到雙方可接受的金額!!
由於修了我不敢開!賣了也可能害到後面買的人!所以拿現金不維修!!
這台開起來很平順!所以這兩年花不少錢整理好.很無奈就這樣被撞.
過年活動也因此泡湯!現在只能努力挖網路文章來了解後續如何動作
話說非得等對方出險單出來才能去估價嗎!?
由於小弟我也要開工了!想要先把車送去原廠估價!不知可行否

羅小傑 2015-04-27 06:41 PM

看了以上前輩的回覆,我自己整合了重點,備而不用:
☉注意安全,行車禮讓,自求多福
☉慎選保險,車價內理賠無困擾
☉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回廠估價,談妥金額,拿錢不修
☉若談不攏,對薄公堂

只能說,老車真可憐,其待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tom096 2015-04-30 02:22 AM

2015/5/12
 
引用:

作者: yisens (文章 1218699)
請問樓主後來是怎麼處理好的呢?
可以的話分享給大家參考參考吧!

去年7/15被撞至今,9個月過去了歷經一審時,桃園市蘆洲消防隊駕駛不承認肇因在他又送鑑定委員會,報告下來對方為主要肇因我並無,2審定讞法官告知104/5/12判決!
待判決下來再向各位報告~!:)

tom096 2015-05-15 01:41 AM

5 個附件
判決下來無言了...無關殘值居然是公務員執行公務中,不用賠~! 看來走路要小心點,公務員有權輾過你而不用賠..

eli20 2015-05-15 02:32 AM

靠...這真的太誇張了...應該找立委開個記者會吧XD

alfa_156 2015-05-15 08:18 AM

不知是否我看不懂判書的文法,所以以下的說法若有誤請修正 ...
看完的結論似乎是:
1. 被撞車主需要跟消防局以書面提出賠償,30天以上不協議, 60 天以上協議不成功,才可以提告侵權
2. 保險公司拒付 ~26 萬的主因是被撞車主無法提出改裝或近期保養的支出証明為由,而拒付...

不過,我的感受是
1. 被公務車撞,被撞人還要用書面申請理賠....太過擾民
2. 都撞那麼久了,應該早就超過協商不成的60天...難到是以未提出書面申請所以不算數?
3. 被公務車撞,賠償困難,那反過來,如果因過失撞到公務車...該不會手續一堆,又要賠超多吧?
如果被撞車主有保險,不知保險公司要如何跟政府機關求償?

發哥 2015-05-15 08:39 AM

我不是專業法律人,但應該是程序不符被法院駁回...畢竟消防局還是屬於公務單位,非一般民間個人。
再來就是對方有意思要賠,原告舉證不夠充份,不能只以估價單為證,應該要有支付的實際發票或單據等...真正還是要請教法律專業。

alfa_156 2015-05-15 08:47 AM

引用:

作者: 發哥 (文章 1235466)
我不是專業法律人,但應該是程序不符被法院駁回...畢竟消防局還是屬於公務單位,非一般民間個人。
再來就是對方有意思要賠,原告舉證不夠充份,不能只以估價單為證,應該要有支付的實際發票或單據等...真正還是要請教法律專業。

我的看法與您相同....不過,還是那個感受,跟公務單位擦撞很麻煩,理賠都文件程序都比較複雜......

還有就是老車大多在外面的保修場維修...店家往往都只開估價單而已,原廠有發票也有估價單...但以前我也都不留發票居多...

在小廠要店家開發票可能比較困難... 所以即使有這經驗,以後想留發票也是有困難...

放雷克 2015-05-15 09:05 AM

其實以本案來說
老車殘值不高 原告起訴的訴之聲明以-損害賠償-請求就不利了
即便勝訴,扣除折舊後的損害,能拿到的賠償金額也不會太高
如果以-恢復原狀-來做訴之聲明可能會有利一點....供參考

發哥 2015-05-15 09:12 AM

引用:

作者: alfa_156 (文章 1235467)
我的看法與您相同....不過,還是那個感受,跟公務單位擦撞很麻煩,理賠都文件程序都比較複雜......

還有就是老車大多在外面的保修場維修...店家往往都只開估價單而已,原廠有發票也有估價單...但以前我也都不留發票居多...

在小廠要店家開發票可能比較困難... 所以即使有這經驗,以後想留發票也是有困難...

公務單位就是要有正式的書面(申請書或文函)且費時,反而一般民間個人比較簡單。
我的意思是說發生事故後的時間點,是因於這次事故恢復原狀所產生的維修費用,最好要開發票連同估價單+照片一起 ,一般民間保養廠也是能開發票的,只因為會有產生"稅"的問題,所以........這可以跟老闆協商的。

alfa_156 2015-05-15 09:28 AM

引用:

作者: 發哥 (文章 1235472)
公務單位就是要有正式的書面(申請書或文函)且費時,反而一般民間個人比較簡單。
我的意思是說發生事故後的時間點,是因於這次事故恢復原狀所產生的維修費用,最好要開發票連同估價單+照片一起 ,一般民間保養廠也是能開發票的,只因為會有產生"稅"的問題,所以........這可以跟老闆協商的。

喔! 是我誤解了...若是這次事故維修費用的發票+估價單+照片...這就比較容易了... 出險也都需要這些資料的...只是我看都是原廠準備給保險公司居多...

pigmouse888 2015-05-15 09:29 AM

所以照這種鳥判決 …執行公務撞死人也沒關係就對了…什麼爛法律啊 …

發哥 2015-05-15 09:40 AM

個人是覺得啦!雖然過程上及程序上麻煩,但有充分證據或誠意往往這種的都可以拿到相當的理賠,反而民間個人的如果他身無財產,就算法院勝訴,取得債權證明,他沒錢賠你,你一樣一毛錢也拿不到.....XD

dollarddt 2015-05-15 12:32 PM

執行公務中?
那要申請國賠囉?

tom096 2015-05-15 11:57 PM

照片~估價單~警局筆錄及鑑定報告無一不全,無奈發票開不出來!因為車還待修中沒消費哪來的發票,我請的律師建議我不提供購車及改裝單據,原因是保險公司會依單據開立的年份折算理賠金額,所以用"恢復原狀"之訴求償! 但法官直接叫我請求國家賠償,那....消防車還保險幹嗎? 撞到都算國家賠償~!那....消防車還保險幹嗎? 撞到都算國家賠償~!那....消防車還保險幹嗎? 撞到都算國家賠償~! (激動的說3次是因為~~~納悶...)

tom096 2015-05-16 12:26 AM

被撞前2個月照~即被撞後
 
8 個附件
如圖~

tom096 2015-05-16 12:28 AM

補上~
 
5 個附件
如圖~

懶洋洋的貓 2015-05-20 05:18 AM

引用:

作者: 魏將 (文章 1187086)
感謝各位大大熱心回覆,目前還在與保險公司抗衡中,後續發展會再上來報告,一定會已此案例為經典老車爭取權益捍衛老鯊的尊嚴!

加油 老車不死 ~精神同在

andy.ctm 2015-05-27 01:07 AM

引用:

作者: pop (文章 1188508)
一定要要求拖回原廠要求"更換原廠鈑件"恢復原狀喔!! 只要您沒錯這是您的權益.
他一定會說外面的維修廠就可以, 結果換上一堆副廠及凱汰品.
原則上您還可以要求無車可用時的損失, 我就被要求過.
基本上一輛車被撞無論如何復原還是無法跟出場一樣, 這就是損失.

三十年老車更換零件原廠照新品算.
五十年勞力士更換零件原廠照新品算.
胡扯的殘值論.千萬別被呼巄了.

大撞一定拖回竹圍原廠修最好,但是法院一樣零件以折舊計算唷,工資是全賠。

cashbigbaby 2015-06-07 02:28 PM

保險好像都是這樣在處理的

s5735kimo 2015-06-07 04:47 PM

好美的
e36 2d

yy5903 2015-06-08 12:55 PM

感覺上保險公司的條文我們都無法了解,即使看了很多遍還是有漏洞。
加油!

shakechen 2015-06-08 01:39 PM

引用原 po說法 "照片~估價單~警局筆錄及鑑定報告無一不全,無奈發票開不出來!因為車還待修中沒消費哪來的發票,我請的律師建議我不提供購車及改裝單據,原因是保險公司會依單據開立的年份折算理賠金額,所以用"恢復原狀"之訴求償!" 及判決書 --> 看來就是只有 "估價單". 而且買車跟改裝單據也無法提供 (依律師建議). 所以法官依條文直接判吧. (不和解,也沒發票可證明), 原po 不知道有沒要修復的打算. 還是因為原先要等保險公司理賠金才能修. 對方保險公司有的是時間處理這事. 一般人還要請假處理事情.. 賠了夫人又折兵...

逍遙不敗 2015-06-13 07:16 PM

鈑金,烤漆,工資是恢復原狀必要程序,法院判決是不折舊,所以有人在修車費明細把以上跟材料費比例變動。

tom096 2015-09-09 02:39 AM

引用:

作者: kmming (文章 1218636)
請問板大後續有解決了嗎?

纏訟一年之久。。。法官判"國賠" ...另請律師送撞中! 靜候佳音
:):)

chun777 2015-09-09 02:41 AM

法律的規定是....回復原狀哦~~~應該是可以勝訴的~~

土匪丹尼斯 2015-09-09 09:12 AM

加油~期待能有令人滿意的結果出來

mpower2d 2015-09-09 09:41 AM

中華民國的法律知識.
好像是受害著用錢堆起來.

畢波 2015-09-09 10:45 PM

引用:

作者: Artist (文章 1187099)
看了會暈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1106/35418102/

蘋果調查:離譜 老車挨撞 修4萬只賠2元
法院判賠標準不合理 「懲罰被撞」
2013年11月06日 更多專欄文章

案例1 換零件4萬4100元→判賠2元
蕭德洪與親友出遊的座車、福斯T3(大圖),遭追撞(小圖)換零件花4萬餘元,僅判賠2元。翻攝照片
【綜合報導】全國轎、貨車車主注意!一旦愛車被撞訴訟求償,法院為免車主「舊毀賠新」不當得利,修車零件費用會依財政部課稅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逐年打折,如車體殘值剩7折,零件費通常約賠7折。但按此表規範,車齡5年以上車體殘值竟只剩1成,法院再以「定率遞減法」或「平均法」細算後,零件支出頂多拿回1成多,甚至有老車車主支出零件費4萬多元,只拿回2元。

關於這項令車主氣結的理賠計算,資深法官說,起因官方或車界並無各式零件逐月逐年的「折舊殘值」資料,因每輛車細部零件動輒10萬件,又分原廠、副廠、二手貨,耗用年限不一,損耗情形也與車主用車習慣等牽連,且新車不斷推出。法院欠缺憑據下,看上財政部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但不符實際的是,據此,轎、貨車耐用年數居然只有5年,之後殘值僅剩1成。


蕭德洪車損案試算
5年車殘值僅剩1成
接著,法官若採「定率遞減法」,會有兩種計算修車零件費用的打折方式,一是5年以上比照剩餘1成的殘值,打「1折」判賠,第2種是不管車齡,每年折舊千分之369,有幾年就折幾年。
前年11月,男子劉明旺駕駛車齡16年的貨車遭追撞,劉男無過失,求償換修零件6萬餘元、工資4萬餘元;今年9月二審判決,劉男的車逾5年耐用年數,但按規定折舊後殘值不得低於10分之1,因此以10分之1計算,所以,劉男修車所換零件支出也須比照折舊情形,打1折、判賠6千餘元,但工資不必打折,共判賠5萬餘元。
劉男受訪不滿表示:「我修車、請律師已花了17萬元,這樣的判賠計算簡直是懲罰我被撞!」但類似的案例,每天在全國各法院上演。去年3月,中市男子劉政皇車齡11年的Smart被撞,估價換修零件要20萬餘元、工資3萬餘元,法院判零件費僅能請求2萬餘元,工資不折舊,共判5萬餘元。


案例2 換零件6萬餘元→判賠6千餘元
劉明旺(上圖)的貨車連車架都得送修(下圖,翻攝照片)。許淑惠攝
「遊戲規則很奇怪」
商業攝影師蕭德洪今年3月駕駛車齡21年的VW T3遭貨車追撞,修理費包含零件4萬餘元、工資6萬餘元,彰化地院以每年折舊千分之369,折了21年又11個月後,判肇事者賠「2元零件費」和6萬餘元工資。
蕭蒐集資料告訴法官,T3是很夯的休旅用古董車,5、6年前他花近20萬購買,現在恐怕30萬元都買不到。對判決結果他無奈說:「所幸工資不用折舊,少『虧』一點,但這樣的遊戲規則實在很奇怪。」
而除了採「定率遞減法」計算折舊,也有法官偏好用「平均法」計算。去年5月,北市男子黃駿駕駛10年的轎車被撞,修車零件費7352元、工資1萬5千元,台北地院採平均法,將零件支出成本扣除殘價後,再按5年耐用年數乘出「折舊額」,以此算法,黃男零件部分可獲判賠1225元。此種算法的判賠金額又稍高於定率遞減法。


案例3 換零件20萬餘元→判賠2萬餘元
劉政皇的Smart車頭(上圖)車尾(下圖)都得修。翻攝照片
沒更適合計算標準
台中市汽車公會理事長林進興表示,以2000c.c.國產車為例,在正常使用下開20年沒問題,5年中古車折舊後殘值應有6、7成,無法認同法院現行標準。司法院民事廳長陳駿璧表示,目前沒有更適合的計算標準,司法院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去擬定各種車款、各項零件的使用年限和折舊標準。
律師張欽昌表示,拿課稅用的標準來計算折舊賠償金額,確實不合適,且車子耐用年限5年也太短,但實務上沒有更好的方法。消基會律師陳智義則表示,雖然各界可能普遍會認為不合理,但這是不得已的公平原則,除非能尋求汽車材料商建立一套更公平的計算和鑑定準則。

愛車被撞怎麼辦
★訴訟求償
.更換新零件的費用,會被法院依車齡打折計算,但修車工資不打折
.零件費打折按「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逾5年最多約只能拿回1成多的零件費
.可主張求償車輛修復後的跌價損失,但須送鑑定取得憑據才能說服法官
★減少損失:協商、買保險
.投保車體險,針對「車碰車」的車輛損害,向保險公司申請全額出險理賠
.車禍雙方協調各自退讓,由肇事車主賠償副廠新零件或二手零件的費用來私下和解,避免訴訟困擾
.透過各鄉鎮市公所的調解機制來拉近賠償金額差距
註:勿請修車廠在零件費、工資上灌水,會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罪,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報你知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中區國稅局指出,「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由財政部擬定、行政院頒布施行,最近一次修正在1998年。當中將固定資產種類分為3大類、25項、157細目,供企業在申報營所稅時做為固定資產分年攤提折舊的標準,其中非運輸業使用的汽車,耐用年數為5年。
另《所得稅法》第51條規定,折舊攤提計算有定率遞減法、平均法、年數合計法等等。當企業採行「定率遞減法」則須依據「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計算折舊,例如汽車每年的折舊率為千分之369;但最後折舊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的10分之9。

感謝分享

MHLin 2015-09-10 12:01 AM

加油,看著都覺得火氣上來了。

iarycn 2015-09-10 01:11 AM

樓主這樣顧車,把E36弄的超讚的,不知道現在處理的怎麼樣了

h525384 2016-04-12 03:09 AM

希望能據理力爭~~加油~

a1289a 2016-05-27 07:43 PM

請修車行開發票時,材料費不要超過3~5萬,不夠數的全寫成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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