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車禍事件處理!!
小弟於農曆年後不幸於省道上與人發生碰撞........還蠻慘的!(所以我才會在找輛哺哺)容小弟概述當時情況:
事情大概是發生在晚間十一點多,車速約60吧,行經一路口(我閃黃他閃紅)我想這麼晚這種鄉下地方應該不會有車吧?!就沒減速太多(對不起,我大意了∼∼),沒巷道說時遲那時快,就一輛喜美衝出來,咱就給它從B柱親下去了!我見他卡在車中馬上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救護車到之後,他不願意上車,警察伯伯也沒給它酒測(我當然是有測),結果他竟然被他的爹娘給載走,留下一臉疑惑的我.....。我問警察為什麼他不用酒測?他說到醫院會測!我問,可是他被家人載走耶!他竟回答我說:「這是人權,他有權不上救護車。」哇哩咧∼∼∼在警局裡,我苦等另一車主將近3個小時,最後.........還是沒有出現。聽說他在醫院,警察大人允諾我,一定會將他酒測!(已經3小時了耶∼∼) 隔幾天後,他的酒測記錄是.....沒有喝酒(我想也知道)。就等裁決.......雙方保險公司也都出面過了,但是雙方至今就是還沒簽和解書。 小弟的問題是,一、我可以將車子註銷了嗎?因為要繳牌照稅了。 二、我可以提出抗議嗎?因為當初承辦員警過程似乎有瑕疵! 麻煩各位先知前輩為小弟我解解惑!! :em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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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那個警察太離譜了啦!酒測是要兩方同時進行的啦!而你錯失了這個機會...這件案子...難處理了!...你可以請教懂法律的人看看阿! 還有有個地方我有疑惑...你說閃黃閃紅是紅綠燈還示警示燈阿?!紅綠燈的話閃紅跟閃黃是不會同時進行的! 其實撞了一次車後!就會了解到!車禍是無法預期的!只能說盡量去避免吧!... 我很慶幸我當時完全無傷!現在還活著!這種感覺...真好! :em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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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時!警察對兩方做筆錄!那是黃金時刻...這時要將所有對自己有利的地方都說出來...而向這種如果是閃警示燈...做筆錄當時沒分出誰對誰錯!...後續處理...誰都不會肯認錯的!...各說各話...難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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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前幾個月才處理過.... 因為這種車禍事情...有些案件處理的很快..可是有些會托很久.. 建議你..可以先去幫你的愛車到監理所辦理繳銷..不能辦報廢哦.. 繳銷的話..是指愛車可能會長時間不會使用..或是壞了...變成停駛的狀態 但是當你想要回復駕駛時..再回去辦理回復就可以了.. 在辦理繳綃時..會從你上次繳稅金的日期往後算..到你辦理繳綃的那日 要繳這段期間的稅金...繳完後..都不用再繳稅金了,,, 除非..你回到監理站辦理繳銷回復的動作..才會重新再計算稅金... 如果你車子稅金很重的話,,,別想了,,快去辦吧,,,,,, :em04: 記得帶錢,,還有.車子的前後兩塊車排.... 至於第二項...我覺得太扯了,,怎麼對方會沒酒測呢... :em11: 誰錯誰對,,,就真的以後難講清了,,,,, 求助一下保險公司吧,,,,,, :em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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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二點,聽你所述,鑑定委員會開會後,對你最好的結果可能是各50%的
責任,這種情形最容易發生在外地車輛與本地人的車輛的事故. 聽你所述,可能如前位所建議的,讓保險公司去主張,或是在鑑定結果出來後,上訴至法院才可能對你較有利.若對方有受傷未能即時做酒測,則你可在法院主張應以醫院所做的抽血酒測值為準.因為依你所述的情形,酒測值可能會被"做"掉了. 這個情形多年前我也曾發生過,掛著台北牌的車在台南的小十字路口被撞,結果自已發生與你類似的疏忽,結果被撞的我還要賠對方. 所以此次你可能只能保祐最多你只佔50%責任(若你保險額不夠的話).以後(最好是不要再有這樣的以後了)有車禍的情形,許多在現場需堅持的一定要堅持,不然就要要求筆錄中註明後你才在筆錄中簽名,被多開一張妨害交通比起原本你對被判成錯的來得划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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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兄真是料事如神,我就是那個外地人(雖然說常常經過那) :em05:
後來聽說真的是50%,誰教我那時不夠快咧 :em06: 快一點就撞到他車頭了,勝算可能就會高一些,再更快一些.......可能就沒辦法跟大家在這裡打字聊天了(因為他是從我左方來滴) :em11: 根據Kenji兄的建言,我會問問保險公司是否可以辦理繳銷的。 謝謝各位了 :em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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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從事法律工作.律師事務所法務主任.若有需協助請來電
發生車禍怎麼辦:http://www.cartrouble.id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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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傷勢很嚴重哦?上醫院~
如果很嚴重的話~那怎麼沒跟去醫院反而是在派出所呢? why ~ why ~ why ~ 問題最後解決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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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撞不一定贏..路權很重要..本案例閃黃燈者有路權(減速通過)..閃紅燈者須停再開..若無燈號右方車先行....
2.車速(要量煞車痕)也是判斷重點+有無違規等...都是賠償比例的關鍵... 3.現場圖一定要再三確認再簽名啊..切記... 4.筆錄是各做各的對方不得干擾.... 5.有目擊者務必留下連絡方式.. 6..未做酒測在肇事委員會無法成為判斷依據...因為沒有客觀數據...但可以對處理員警提出告訴... 本件其實6/4是正常的比例...5/5似乎不太高明..... 本人自身處理過多件事故..算經驗談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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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想到還有人回覆我的難題!真是太感動了!!
後來請一位世伯代為處理,但是對方遲遲不肯出面和解(放我幾次鴿子了),而且聽說態度相當.......囂張!!所以至今一直懸在那邊未處理。車子我已經先去辦停駛了,但是車禍一直還未和解,請教sanyun2003及其他有經驗的前輩們 這樣拖下去會有問題嗎?而且因為還沒和解所以保險也還沒理賠,有追溯期嗎?還是過了一段時日後就無法出險了? 我也已經加入BEEMER一族了,但是因為掛名車主不是我,車主不願意將她的資料公布,所以小弟也未能加入CCT家族中....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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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也覺的是6�4->因是閃黃燈..有路權 對方傷勢嚴重嗎? 你可至鄉公所申請調解,若對方屢次不到..那調解書勿必留著! 法庭上用的上ㄛ(萬一啦)可表示你有意處理此案件... :em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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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沒碰過有人不願和解的情況.對雙方都沒好處
1.已超過半年對方就受傷乙事已無法對你提出告訴(刑事部份).對你是好事一件. 2.就自身車輛修復而言真是棘手.因為對方保險公司該賠你的部份(假設是50%)沒和解書的確拿不到錢..至於賠對方的部份應該是我方保險公司的事較不用擔心(應該有保意外險吧) 3.凡車禍無法解決最好都先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到時也是要帶各自人馬)..假如調解2次不成換你上法院告他.這樣檢察官就不會打下來叫你申請調解了.. 4.因為現在是他必須賠你的部份沒有給你.而你該賠他的是我方保險公司之責.所以你是權力受損之人.除了金錢損失你可以心安. 5.已經辦理出險了不用擔心以後保險公司不賠的問題.只怕對方沒保險..要他掏錢出來不容易(你是否找對方保險公司談了呢)..真的只有調解+上法院+兄弟事兄弟了..... 6.如果提出告訴記得順便告那位處理員警失職或直接投訴他的上級督察室(一般縣警局都有督察)...剷除包庇地方人士的爛人... 7.車禍真是倒楣人沒事萬幸..花錢消災事小...最壞打算自己負責修車錢.. 8.看調解的怎樣或雙方保險公司態度或遇到的難題..可再詳述提出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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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小琳及sanyun2003的回答唷!那我應該趕緊把它處理完,至少還可以領一些保費∼∼ :em15:
本來想要擺爛不理這件事了說! :em06: 再次感謝您們唷∼∼ :em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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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客氣...台灣跟本是碰碰車場....
車禍常會有..保險是一定要的.. 大家瞧一下就好...有時候小損失一點無所謂.. 免的一件事老掛心頭..划不來... 像五月時也是因為對方小路衝出來被我撞到... 最後也是6/4快速解決(對方被我撞到但要賠我60%).. 如果我堅持7/3也許要的到..但若要鑑定又要來來去去拖時間 反而得不償失... 總之無事一身輕.....身態軟一點快點把他處理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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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分享, 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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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幫我處理的那位世伯轉述,對方是有保險的。
他除了賠他車子的錢要拿之外,還另外要求2萬塊錢,但是,我不願意給他! :em08: (因為他下車一副完全是我錯的態度)所以到現在遲遲未和解。 如果一直沒和解會有什麼問題發生嗎? :em13: 小弟現在應該怎麼做對我本身比較有利呢? :em16: 還是就這樣放給他爛! :em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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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要賠他全部修車錢外加2萬奉藥費嗎....走不知路喔...
責任假如各佔50%..... 他的修車費+有單據醫藥費+合理療養費(這有公定行情喔.看傷勢)=假設5萬好了....你的保險公司要賠他25000....他自己出25000... 你的修車費假設3萬元..對方保險公司要賠你15000...你自己出15000...懂嗎.....總之你的責任就是自付自己修車費的%數...... 1.該賠他的部份是我方保險公司的事...如果自己答應了.保險公司會不認帳要你自己出喔.. 2.誰的錯申請鑑定委員會去鑑定就好啦...具公信力...是法院重要依據... 3.如果不理他..就是拿不到對方保險公司該付的部份.這是最差狀況... 4.最好情況是他告你.......判決結果出來(一般依鑑定結果最差是50%啦放心)..就是依最前面說的方式分攤......但檢察官會先打掉請他申請調解..因為法院真的太多案件排隊喔你這是簡易法庭就可搞定.. 5.不然就是換你告他...因為倒底是誰錯還早咧...受傷了不起喔..已超過半年又不能告你傷害..哈.這是最令人放心的事... 這就是目前情勢....要怎麼走你可自己評估... 各位大大也可提出看法幫幫忙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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