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CCT台灣車主聯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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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煇汽車違規超速事件陳述~~~ (http://www.bmwcct.com.tw/forums/showthread.php?t=70771)

白馬 2011-01-16 12:53 AM

正煇汽車違規超速事件陳述~~~
 
3 個附件
小弟白馬受西螺正煇汽車負責人李日隆先生委託代為發言!!
並且針對杏仁車輛違規超速事件說明及澄清!!

以下為李日隆先生之陳述:
原定車輛外掛AEM供油電腦.經由反覆測試確定沒問題後.欲將車輛交還給杏仁.而本人因業務上需要必須至屏東看引擎.故將杏仁的車輛開至屏東交還杏仁.至屏東後交由杏仁駕駛並且載本人去看引擎.杏仁試車時卻發現車輛不順.洽公完後由本人駛回正煇汽車做進一步檢查.回到正揮汽車經過重新發動後卻正常了.故本人駕車出去省道試車.試車途中本人未注意車速違規超速而被警方取締.

取締現場警方詢問車輛基本資料及車主.並且致電給杏仁確認是否有將車輛交由本人駕駛.確定後本人簽完罰單即返回正煇汽車.

而由於違規車速過高需吊扣牌照三個月.本人請杏仁向監理站提出申訴.而申訴要件全由正煇汽車負責人李日隆承擔.本人也請律師朋友撰寫申訴書提供杏仁參考.若有不適當的地方可以討論以及修改.完成後並且請杏仁簽名蓋章.向監理站提出申訴.

本人委託律師撰寫的申訴文件如圖.並請高雄友人拿給杏仁過目.若無疑問請杏仁簽名.作為聲明異議之用.並非杏仁所指的本人置之不理態度強硬.而申訴文件杏仁若覺不妥可討論及修改.但卻被杏仁視為編造的文書.

文件如附圖~~內容如下:
上列受處分人因聲明異議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屏東監理站100年1月6日所為之屏監違字第82-KAK090388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之處分,聲明異議人特提抗告.其聲名異議之理由為:

查聲明異議人於去(99)年12月21日駕始自小客車(車牌號碼:XXXX)由北南下擬返回屏東住家,惟途經中山高速公路雲林段發現車輛加速時,會產生滯速難行之故障現象,而礙有安全之虞,就近下西螺交流道,並於交流道附近約200公尺處(台一線)發現[正揮汽車修護保養廠]乃將車輛交由該廠負責人李日隆先生負責檢修.嗣翌日修竣由李先生進行試車,於行經台一線231.5K(南下)處因超速被雲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攔截舉發,惟聲明異議人卻於本(100)年1月6日接獲屏東監理站裁決書裁決吊扣聲明異議人(即車主)之汽車牌照三個月.真可謂無望之災,有如晴天霹靂之感.

次查聲明異議人因車輛故障送修,啟知保修廠負責人李日隆(即駕駛行為人)因試車超速被舉發竟反而吊扣聲明異議人(即車主)之汽車牌照三個月,顯得非宜,況該車乃聲明異議人之謀生工具,舉凡洽談商務.載送物品........等均賴該車.依行政罰法第七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本案聲明異議人自惟係善意第三人,且以善盡管理人之責,尚無故意或過失行為之可言,故依法不應處罰.

本案屏東監理站裁決吊扣聲明異議人之汽車牌照三個月,惟該車乃聲明異議人之謀生公具,果真吊扣牌照,則將對聲明異議人之生計產生巨大影響.為請 鈞院體桖實情,惠予撤銷原處分(即撤銷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此請

以上就是我本人李日隆對違規超速這件事所做的動作.
認識我的車友都知道我不會上網更不會打字..所以我委託白馬幫我澄清..
針對杏仁說..事件發生後本人置之不理.態度強硬..根本是胡說八道..
事情發生後基於車輛是本人駕駛..所有相關責任理當由我本人負責..
於是我各方打聽得知這情況可以申訴..申訴的目的就是希望不要被扣牌.以免連累到車主...於是本人委託律師朋友擬出一份申訴書..準備向監理單位陳情並申訴..
因為申訴書上必須要車主的簽名..本人於是委託南部的車友柏佑代為拿去給杏仁簽名..
但杏仁就是不簽..並質疑申訴書的真實性..甚至說這是偽造的公文..(基本上這不是公文.所以沒有偽不偽造的問題).
申訴書是我們向監理單位提出異議申訴的書面資料之一...如果杏仁你覺得哪邊有所不妥也是可以修改的....但是你拒簽就讓人匪夷所思...違反常理.
本人都盡量在幫你想辦法..如今有這個辦法你卻不配合..然後在網路上說本人態度不佳..置之不理...這樣對嗎?
事情一發生當時本人原本期待大家能夠想想辦法來解決...
但你一開口就要求償10萬元...(這還是朋友價..非朋友的話可能要按日租車記價).
雖然今天開車的是我..本人不會逃避也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包含罰金..甚至修車費用我也沒有跟你收取(這你怎麼不說)....處處為你找想...沒想到事情都還沒開始談就給我要求10萬元.
試問要你是我...你會怎樣?上次你車子牽來..我早有耳聞你這個人的行事作風..但是基於朋友我也是幫你處理...費用方面也是非常合理..我當你是朋友...你當我是甚麼?
原本我也希望這件是能盡快處理完畢..沒想到你卻再網路上說一些不實的話..本人不得已才必須出來澄清..這攸關本人的誠信與聲譽.
相信認識我的車友都知道..我李A不是一個怕事的人.也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所以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有任何疑問都歡迎向本人求證..
明人不做暗事..我不會也不曾透過任何朋友或車友去調查你..因為不需要..且不是每個人都是壞人.
千萬不要把人家都想成要害你的樣子..
如果說真的要求償.也請申訴過知道這個方法行不通我們在來談.而不是連嘗試的機會都沒有.一開口就要求償.這點真的無法認同.







http://www.bmwcct.com.tw/forums/showthread.php?t=13014
01的村民有興趣看看連結的網址!!有點多~~但買賣雙方都有共識!!中間人卻...................

大蟒哥哥 2011-01-16 01:18 AM

10萬摳!狠多耶!

xx001355 2011-01-16 01:31 AM

引用:

作者: 大蟒哥哥 (文章 726450)
10萬摳!狠多耶!

有讚可以按嗎?好想按讚喔!

中猴玄 2011-01-16 02:00 AM

好誇張喔.......

2011-01-16 02:32 AM

看~~~~~~~~~~

紅色的風 2011-01-16 02:55 AM

4 個附件
@@那ㄟ安勒...

阿寶 2011-01-16 03:15 AM

:confused::confused::mad::mad:奈ㄟ安捏

簡單 2011-01-16 09:06 AM

匪夷所思的求償

安全 2011-01-16 09:18 AM

有''e04''可以按嗎!! 站長!這個功能處理一下啦!!!@@

anderson0039 2011-01-16 11:24 AM

看完我也好想被扣車~ 價錢打個對折就好 這樣就可以過一個好年了
發生問題兩造雙方應該是好好去面對問題 並一起尋求解決之道.創造雙贏才是.

johnb2897 2011-01-16 11:32 AM

10萬 可能內含許多種成本 對方都靠此車談生意過生活 正輝如提供代步車應該就可解決

阿堆 2011-01-16 11:34 AM

老時候老師有教過"誠實是一種美德"~~

大蟒哥哥 2011-01-16 11:37 AM

很單純~只要10萬元!

李凱文 2011-01-16 11:41 AM

事情非常非常的簡單.申訴單簽名就可以解決了難道....內情不單純?


為了十萬元???????

hahavicky 2011-01-16 11:45 AM

代步車應該是個不錯的建議~

小石頭 2011-01-16 11:50 AM

兩邊都不認識 路人甲插嘴

依杏仁的角度:
1.隨便租一台2000的雙B 一天也是要2000
3個月就將近20萬 算10萬是朋友價了
2.文章寫的有模糊地帶 怕衍伸更多問題 自保前提就是 不簽

依正輝的角度:
1.把車要回來就不用討論沒車的問題 所以聽到10萬........
2.發文要車 並認錯 已經是負責的行為了
文章要寫得很詳實因為改車試車 這根本是犯罪自白書.......

路人甲的角度
1.賠償金額 牽涉到車主實際用車情形
車主應舉證後求償 過去3個月 及扣車後3個月用車單據
2.正輝寫文給公家機關最好避免涉及爭議的模糊地帶
要嘛就直接寫 車主前次維修後發現有加速問題
要嘛 就不要寫之前的事 反正就客人來修車說

3.這種是就是 喬 一 喬 就好了
走法律 提民事 對杏仁來說勞民傷財
而且 不一定有利
走法律 對生意人來說 做生意的心情就差了
4.遇到我這種一年開不到5000 又是算有肩膀的店家
交個朋友 扣就扣
店家有自己拿捏一下 意思一下 就皆大歡喜了
反正 就算政府同意罰正輝 金額也不會多低 光超速60就.....

李凱文 2011-01-16 11:51 AM

引用:

作者: hahavicky (文章 726518)
代步車應該是個不錯的建議~

申訴單簽名後或許不需要有代步車的問題.除非????

湯瑪士 2011-01-16 11:53 AM

我覺得如果車友拒簽而真的遭受損失(扣牌).那車友自己也要負部分責任!

這種事情遇到了.雙方都很倒楣.也非故意而為.
可以申請申訴.若因車友不作為而致使扣牌....這....

但是若修車廠方面申訴後被監理單位駁回而導致必須扣牌.
然後車友再來要求修車廠負責賠償代步車輛金錢損失會比較合理!

目前首要工作還是先申訴再說!(被扣牌真的很不方便!)
車友的損失.修車廠方面願意處理.應該可以讓修車廠方面先完成申訴動作再來要求會比較妥當!

小吳 2011-01-16 11:54 AM

簡單一句話....我相信李仔的為人,大家應該都知道吧!
難道....10萬元是重點

李凱文 2011-01-16 11:59 AM

引用:

作者: 小吳 (文章 726524)
簡單一句話....我相信李仔的為人,大家應該都知道吧!
難道....10萬元是重點

還有修車不用錢啦!

湯瑪士 2011-01-16 12:03 PM

詳細閱讀修車廠所代擬的申訴狀.
或許車友認知的真實情況與內容有所出入(包括時間.過程.順序....等等).
車友才會拒簽.這部分雙方可以協調修改!

大致上看起來.這份申訴狀.個人覺得是合宜的.

xx001355 2011-01-16 12:16 PM

李ㄟ的信用還需要用偽造的文件?

風格 2011-01-16 12:35 PM

事情遇到了本來就是一起想辦法解決...既然辦法想到了 不去嘗試 怎麼ㄎ能解決ㄋ...

小石頭 2011-01-16 12:40 PM

看過不少車友對正輝車輛維修的正面文章
我相信老闆的用心跟技術是沒話說的
遇到要測尾速 或拉轉速的測試
對店家跟車主都是一種風險(遇到今天這種情況 誰也不願意)
不知道汽車用的馬力測試機一台要價是不是貴到爆 不然可以考慮引進
一方面可以降低車主及店家風險 一方面對其他用路人也是一種負責的態度
以前 遇到車主要求測試高轉不點火 或斷油
我都會跟車主說你騎 以免轉倒 或被拍超速有糾紛
如果車主不願意 那我就只能兩手一攤
因為修一台車賺多少不說 命是無價的 講到賠 有時候就傷感情了

jason3358335 2011-01-16 02:49 PM

引用:

作者: 大蟒哥哥 (文章 726515)
很單純~只要10萬元!

杏仁:這袸麼! 這袸時機無同款囉
一定要十萬元才能解決
我就是要你租車 三個月十萬元
  

李仔:什麼?十萬元 杏仁!我....我不啦!

杏仁:啥米啊?不?阿不!十萬元你提來
若無十萬元 你死著免講
  
李仔:杏仁!十萬元 十萬元  十萬元啦

2011-01-16 02:53 PM

車主連申訴狀都不試.只想到要錢.這是目前大家看得到的原因吧.

阿源源 2011-01-16 04:35 PM

我以為他只對煞車有興趣,原來對10萬也有興趣啊!

毅誠 2011-01-16 04:57 PM

我現在都董了

梁大任 2011-01-16 04:58 PM

我相信李ㄟ啦~~
不過這10萬元~~~嘖嘖嘖~~~
年關將近,大家都要小心~~~

阿寶 2011-01-16 05:52 PM

:eek::eek:雖然我不是很熟識正輝李A,但也曾經讓他換過3.91的後差,甚至上個月車友的車在高速公路上遇上突發問題,正好在西螺段,也是麻煩李A幫忙維修
李A一定也不願被開超速的紅單,但事情終究是發生了,應該互相扶持來解決問題才是,怎麼會是.....

東彥 2011-01-16 06:32 PM

引用:

作者: 小石頭 (文章 726532)
看過不少車友對正輝車輛維修的正面文章
我相信老闆的用心跟技術是沒話說的
遇到要測尾速 或拉轉速的測試
對店家跟車主都是一種風險(遇到今天這種情況 誰也不願意)
不知道汽車用的馬力測試機一台要價是不是貴到爆 不然可以考慮引進
一方面可以降低車主及店家風險 一方面對其他用路人也是一種負責的態度
以前 遇到車主要求測試高轉不點火 或斷油
我都會跟車主說你騎 以免轉倒 或被拍超速有糾紛
如果車主不願意 那我就只能兩手一攤
因為修一台車賺多少不說 命是無價的 講到賠 有時候就傷感情了

連大陳老闆他店裡就有一台馬力測試機拉一次少說也要2000起跳不是店家不願意花大錢而是台灣玩車車主花不下去這也是在一些店家老闆口中說得賺沒多少錢還要讓車主嫌東嫌西在台灣就是沒國外玩車來的條件好...........

中央市場 2011-01-16 06:49 PM

引用:

作者: 阿堆 (文章 726514)
老時候老師有教過"誠實是一種美德"~~

從小老師就一直教導我們"誠實是一種美德"...
卻也一直忘了告訴我們"現實有多麼缺德"~~

沒有針對誰,很多事情小弟認為是"得饒人處且饒人"的
今天佔的便宜也許就是來日吃的虧,
今天吃的虧也許就是來日佔的便宜...

拼圖 2011-01-16 08:00 PM

小弟個人是跟李A完全不熟,但就像阿寶說的"但事情終究事發生了,應該互相扶持來解決問題才是",旁人可以的是意見或是解決的方式,不是發表一些個人對於問題或是人的揣測,畢竟對於事情是毫無幫助,反而更傷害兩造與整個CCT的和諧

狗狗 2011-01-16 08:03 PM

ㄚ..........一種米養百種人.....公道至在人心

紫藍色大七仔 2011-01-16 09:06 PM

整件事情來龍去脈我不是很清楚
誰對誰錯當然大家各有各的想法出入
要大家選邊站不也破壞了這邊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來的和諧
個人意見啦
兩造之間何彷找個具有公信的中間人
扮演兩位之間的誤會呢?

台南小羅 2011-01-16 09:07 PM

立場不同,態度不同!發生這事沒人願意,希望雙方能達成共識,將此事件圓滿落幕!!

我們皆非當事者,看看就好!!別針對某一方意有所指,畢竟事情不是發生在你我身上...

若再繼續下去,"CCT人生"又要上演了.....

信源 2011-01-16 09:09 PM

哈.哈.哈.. 我也懂ㄌ . 李仔我挺你 他在南部行事作風的確如此....之前也領教他一次,事後他發現有誤,也只私下發訊息對我賠不是.但是公眾前,我已體無完膚ㄌ....也之後,我對他一律不回應.. 必竟遠小人求自保 杏仁對好煞車有興趣,原來對10萬也有興趣啊!好貼切 好諷刺 好好笑 哈.哈.哈..

xx001355 2011-01-16 10:02 PM

引用:

作者: 信源 (文章 726629)
哈.哈.哈.. 我也懂ㄌ . 李仔我挺你 他在南部行事作風的確如此....之前也領教他一次,事後他發現有誤,也只私下發訊息對我賠不是.但是公眾前,我已體無完膚ㄌ....也之後,我對他一律不回應.. 必竟遠小人求自保 杏仁對好煞車有興趣,原來對10萬也有興趣啊!好貼切 好諷刺 好好笑 哈.哈.哈..

阿源兄!原來你也是眾多受害者之一丫。哈哈哈

vdc 2011-01-16 10:11 PM

唉...看有沒有公道人 出來幫忙橋一下 圓滿解決最好!

徐大帥 2011-01-16 10:35 PM

李ㄟ加油阿~~

聖水將軍 2011-01-16 10:43 PM

大仔﹔白懶相信你!不要破壞心情!平靜下來快修車腳贏!黑的那台剎車盤快用一用拉!難看死了!嘻‧‧,,

白馬 2011-01-16 10:44 PM

引用:

作者: 聖水將軍 (文章 726647)
大仔﹔白懶相信你!不要破壞心情!平靜下來快修車腳贏!黑的那台剎車盤快用一用拉!難看死了!嘻‧‧,,

你是打給李A看的喔~~他又不會上來!!哈哈~~~

聖水將軍 2011-01-16 10:50 PM

引用:

作者: 白馬 (文章 726648)
你是打給李A看的喔~~他又不會上來!!哈哈~~~

是哦!害我打十幾分鐘××\

crazys 2011-01-16 11:19 PM

李ㄟ為人應該無庸置疑的,給李ㄟ一票!!!!!!!

傳說中的阿德 2011-01-16 11:20 PM

引用:

作者: 紫藍色大七仔 (文章 726627)
整件事情來龍去脈我不是很清楚
誰對誰錯當然大家各有各的想法出入
要大家選邊站不也破壞了這邊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來的和諧
個人意見啦
兩造之間何彷找個具有公信的中間人
扮演兩位之間的誤會呢?

同意凱哥說法
這時其實真不該在有多餘的聲音出現
是否由當事人自己處理
或會長協助協調比較好
畢竟這屬於私人糾紛
跟CCT本身並無太大關聯
PO在這是否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問題
總是要心平氣和事情才會解決吧!!??這時再挑起不必要的紛爭真的不妥當

2011-01-16 11:33 PM

引用:

作者: 傳說中的阿德 (文章 726661)
同意凱哥說法
這時其實真不該在有多餘的聲音出現
是否由當事人自己處理
或會長協助協調比較好
畢竟這屬於私人糾紛
跟CCT本身並無太大關聯
PO在這是否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問題
總是要心平氣和事情才會解決吧!!??這時再挑起不必要的紛爭真的不妥當

阿德想知道來龍去脈嘛?問白馬吧.會一面倒的人是它們都知道詳情.

Rosasa 2011-01-17 12:21 AM

引用:

作者: 阿源源 (文章 726576)
我以為他只對煞車有興趣,原來對10萬也有興趣啊!



好家在他有興趣的煞車我老早就換掉了~換比較冷門的煞車卡安全:(

台南小政 2011-01-17 12:57 AM

李ㄟ加油阿~~

xx001355 2011-01-17 09:00 AM

引用:

作者: 傳說中的阿德 (文章 726661)
同意凱哥說法
這時其實真不該在有多餘的聲音出現
是否由當事人自己處理
或會長協助協調比較好
畢竟這屬於私人糾紛
跟CCT本身並無太大關聯
PO在這是否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問題
總是要心平氣和事情才會解決吧!!??這時再挑起不必要的紛爭真的不妥當

如果沒記錯的話先po在cct的好像不是李ㄟ先po的,既然要po上來就要有接受評論的後果,如果不知道詳情的人或是不認識李ㄟ的為人會以為李ㄟ怎麼是這種不負責任的店家,試問那李ㄟ以後還有信譽可言嗎?更何況人家是做生意的店家。
原來信原兄你也跟我一樣,台面上被攻擊的體無完膚,看來我們還真的是同病相憐啊!哈~

肉丸 2011-01-17 09:10 AM

有感而發..這讓我想起6年前的一件意外,當時電視台邀請CCT車友們開著愛車去龍潭TIS賽車場協助偶像劇拍攝,趁拍攝空檔大夥下場練車,中場休息時李ㄟ問我說要不要開他的E36 M3下場試試,我當然很願意(我當時開的是自排E46 320ci),那是我第一次試駕配置有LSD的大馬力後驅車,太Hi的結果沒一下子就在出彎時發生打滑車頭正面撞上矮牆..車頭半毀,當時李A的一句話我到現在還是印象深刻,他笑笑的說~沒關係還好人沒事,車修一修就好,事後我記得包括拖車費用共修了8萬多塊,李A不但沒有任何不悅,而且修車時也很替我著想..幫我省錢,不但他的工資部分沒有跟我算,更沒有要求使用正廠零件及新品,並且只要是堪用的零件他就繼續用~例如..扭曲的機油冷排及方向機油冷排!
老實說有幾個人能夠像他,車讓我撞成這樣還能如此對待我?大家都知道一輛車一但發生過事故後她的殘值一定會受影響,再加上維修期間造成的不便就算李A事後要跟我求償不也是"剛好"而已嗎?但他並沒有這麼做!說實話我自己也許都沒辦法做到如此....
在我眼中..李A一直一來都把來修車的車友當成是朋友來對待,他是個不拘小節的人不大會計較一些小細節,你對他好~他也不會讓你吃虧,我想車友之間大概也都有所聽聞,相信不是只有我這麼說,他真的把每個人都當是朋友!並不是說李A有多偉大..但在這個現實的社會中我想這樣的人真的不多了.
很懷念當初跟李A還有一些資深老車友一起玩車的快樂時光,那段時間幾乎每個禮拜六晚上..二高..關子嶺..尖端..屏東戰備道..屏鵝公路..都有我們的蹤跡,現在孩子大了比較沒時間也沒體力那樣玩了,不過想想那不就是我們要的嗎?車只是個媒介..人才是重點,玩車是一時的但"有些"朋友卻是一輩子的!
這些年來看了不少例子,體會也滿深的,朋友...只有在遇到事情時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朋友"!

PS1: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PS2:有點偏離主題,但很感謝您還是認真的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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