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6遭撞!維修費比二手市價貴!求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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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家門遭撞。因警察初判對方100%責任。事故細節就不再贅述!想問賠償問題~
初一 遭撞 初五 拖吊送原廠估價(以恢復原狀為主進行估價) 初六 原廠致電不用估了(估價費是5~10%總維修費)這50萬起跳 私人廠少說30萬 建議直接用市價賣給對方(也就是無法復原或沒復原的價值性) 只是要如何估算自己e36的價值呢?參考88*1成交價格 同323i同1997出廠 哩程數接近且有成交的價格是16.8萬!而我的e36光去年維修保養共五萬(收據留著的3.2萬 沒收據的大燈和四輪看外表應該能判斷) 所以抓20萬。不知道各位論壇大哥有什麼好建議?可以幫助還在找如何抓賠償金的茫然小弟Thx 就後面毀掉。前面沒事。這樣就要報廢~虧我整理到沒問題了!就連大燈進水我都換整組 12/31才剛大保養結束 |
這找台市價相仿的說整台請他買回去吧.不然這就算修好你也不想開了吧.直接跟他說2個選擇
1是市價買回價錢議一下. 2就原廠恢復原狀.相信他看到估價會嚇死吧. 他要是想走法院以殘值估.就跟他說不用賠了只要幫你恢復原狀就好.不然法院判賠價會讓你想哭.這一定要堅持 至於你剛花多少多少就當倒楣了. |
我就是主張恢復原狀!!送原廠未估就建議我們用市價賣給對方
因為走到法院也會因無法恢復或金額遠大於市價,而判以市價當賠償金!! 最終結果都一樣!!!因為不想把時間拖久 所以才找尋具公正指標當依據!說服對方(目前適用889X網站看同款有成交的金額當依據 話說怎麼都是被害者再找資料想方法!!!肇事者沒保險似乎也老神在在的等我找答案給他喬和解=口=(有錢是老大就對了!!我也不想賣你呀!!是你撞過來逼我賣給你!!!) 聽說如果有受傷可以告他傷害!肇事者就會變積極了! 然而我的案例只有車子被撞沒甚麼可告的((也慶幸沒受傷!!受傷會更幹才對 |
889X網站看同款有成交的金額當依據, 是否意味著沒有成交的金額是不可信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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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撞很大力ㄟ....要恢復真的要花不少!!
零件可拆賣嗎~哈哈!! |
可惜了 整理的很漂亮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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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6 被撞
依照民法規定,如果回復原狀費用超過車輛既有價值,則對方可選擇直接以現有價值賠償,所以看狀況車子是要賣對方了,但是零件及剛更換物品如果有單據,則可以在訴訟時提出,加到車子價值內,例如 現值10萬,剛更換零件花了5萬那就可以要求15萬收購,不必折舊,如果物品可單獨拆哩,對方也能要求拆除返還,所以老車被撞基本上損失是很驚人的的,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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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個案例給樓主參考 , 約兩年半前 某車友的 E36-323 被一台跨線逆向行駛的車輛撞了
車頭受損 不堪修復 (人沒事) , 最後和解是 對方用十七萬買下 辦理過戶 |
板主跟我一樣都是受害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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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的建議!撞成這樣子。恢復費用一定遠高於市價!所以剩下市價強迫賣車!至於有人提問889*沒交易成功的能當依據嗎?基本上自由買賣市場。有成交才算是買賣雙方認可!事故車低賣 或開高價沒交易成功!我想那不能當作參考依據吧!純粹自己的看法!!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更好的建議。關於市價的評估方法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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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除的零件可拆除歸還不付錢?因為有車所以買 沒有車我也不會買!他不撞我 我好好的過!!法律真的訂的奇奇怪怪=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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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好像也有上新聞,對方是酒後或者精神不濟?新春期間這類事件頗多
撞的嚴重,應該是請他整車買走吧! |
可惜了一輛好車
看了好心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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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成這樣真的是不值得修啦, 還是把車賣給肇事者,
但是建議把值錢的部品拆下來留用到下台E36或是賣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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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則沒上新聞!!但這次對方要賠三台車三台摩托車!! 其中兩台車後面都毀成這樣 另一台只是保險桿差傷 一台摩托車幾乎全毀 兩台擦傷...(我家占了一台車一台摩托車) 對方的車倒是感覺沒多大傷害: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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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果賠了現金!那就等於整車賣給對方!!似乎也沒有猜零件的理由 只是目前對方連賠市價也喊貴....我都覺得賤價了!!寧可你別來撞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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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有實際案例與網拍成交價格兩方面支持市價17萬的依據 外加上U大說的 零件及剛更換物品如果有單據,則可以在訴訟時提出,加到車子價值內,不必折舊 一年內有單據的3.2萬沒單據2萬..加減提供給法官做裁決(如果不信跑法院) 現在私下和解也卡在對方喊窮...可能要先申請調解委員會 可是網路上說調解委員會的公正性很難保證..對方還是從事廟會活動的! 就怕調節會上有他認識的對我就不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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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6年323買入16萬,整理大約30~40萬之間 對方所駕駛的車輛是超跑 保時捷 GT3 (還只掛試車牌) 發生地點在陽明山竹子湖路段 100年10月16號 清晨1點30左右 我下山準備入左彎,對方上山準備入右彎,剛好在灣中對方速度太快轉不過去,直接衝出線道到我面前,我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下去 當下發生時對方非常有誠意全責和理賠給我3選擇 1.買台同年同型的車..車況盡量相同的給我 2.回復原狀 3.以撞前市價整台買走 之後自認為對方找的車絕對沒有我目前車況還好,與修復後我也不會再開,我要求25萬,對方堅持15萬,商量到最後選擇市價17萬給他買走。當下給7萬,隔2天過戶再給10萬。 當然老車如果被撞,很難用整理的錢去跟對方清算,只要對方願意用"撞前"的市價(非殘值)跟你購買就不錯了,當然最後金額還是雙方須溝通,如果是和解,金額都可以商量;如果走法院,那一定是殘值下去算。(除非車子非常稀有全球僅剩無幾台,或限量車,或是此車有非比的紀念價值,那另當別論) 給你參考看看 當時有報警,但最後私下和解,沒有上新聞,所以你找不到相關資料,有和解書,需要的話可以提供給你影本當依據。YOUTUBE有影片,但僅只是從山下醫院從回現場撞爛的車上取回我私人東西(因為車子要給對方買走拖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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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是維修費用超過車子殘值(好像一定比例),保險公司用殘值買回。 民法,則是回復原狀,除非,不能回復原狀,例如:撞擊後起火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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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法第 215 條 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有找到下面這說法.... 在損壞是可修理之情形下,此部分之損害賠償即是修車費之給付;如損壞已無法修理者,即是以金錢賠償為之,"賠償之金額係以車禍發生前之時價",減去毀損後之殘餘價值,做為其賠償之金額。 所謂"車禍發生前之時價"=殘值算法!?不是以交易市價當參考值!? 將來車禍撞大力一點!!令車子無法恢復原狀.強迫用殘值下去算! 這和車禍撞傷人!!寧可撞死人也不要讓他殘活著一樣的道理! 台灣法律太多漏洞了:ee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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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對方沒有保險呢!??這樣也適用於保險法!? 如果真用什麼殘值理論來判!!!我應該會補上... 因加害人與法官都同意殘值理論! 為履行對等的公平正義 請求法官秉持相同的理念!!!待加害人車修好也以殘值將車賣我 因為我車也是保修好,被迫接受殘值賣車 |
挖到一篇我覺得可以做參考的文章....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226892&page=1 依新竹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估價,這輛十四年老車市價約五萬元,殘值約兩萬五千元,法官因此認為自小客車確已無修復的價值及必要。因此判處被告應賠償金額為自小客車在毀損前的時價扣除毀後的殘價,也就是兩萬五千元,再加上交通代步費、拖吊費等,法官最後判處被告貨車司機應賠蔡姓男子三萬六千元。 以上範例...毀損前的時價(當時市價)扣除毀後的殘價(這應該是指報廢價)=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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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沒有,你有,哪就簡單,你的保險公司會幫你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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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中古車天書收購價格,也別說 中古車賣出的價格。 所以,車禍最怕對方受傷,因為,可以用刑事+民事,處理不好會坐牢的,如沒受傷,就只有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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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壞老爺車 回復原狀太貴 肇事者敗訴(轉載自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一輛車齡十六年的克萊斯勒雷伯龍跑車,停放在路邊停車格,被胡姓女子倒車撞損,修車廠估價修車費約要卅三萬元,胡女認為該車市價僅有二、三萬元,不願多賠,雙方鬧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胡女應將該車「回復」至事故發生前的「原狀」。 對於這輛中古車的修車費用遠高過市價,是否符合損害賠償的填補損害原則,承審法官表示,由於劉姓男子請求「回復原狀」,並非直接請求胡女「金錢賠償」,法院不需要斟酌車輛折舊率的問題,胡女既然撞損劉的車,就該負責把劉車回復到損害發生前的原狀。本案由於胡女不再上訴,全案確定。 過去交通事故案件,被害人多數請求肇事者賠償修車費用,請求「回復原狀」的案例罕見,而本案法院也創下先例,僅就被害人所請求的「回復原狀」判決,劉的中古車市價僅有二、三萬元,胡女須花費卅三萬元修復成原狀,劉反而賺到了。 劉姓男子指出,今年四月五日上午十點多,他的克萊斯勒跑車停放在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旁的停車格內,胡女開車路經附近,倒車時未注意路況,連撞兩次他的跑車,導致車子左側車頭及車身受損,板金凹陷,車子拖到修車廠,估價修復費用約近卅三萬元。 劉姓男子認為,胡女既撞壞他的車,就應負責將車子回復到事故發生前的原狀,遂依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向法院起訴,要求胡女負損害賠償責任,將車子「回復原狀」。 胡女不以為然,認為劉的車子雖是進口車,但車齡十六年,依照中古車行情,市價大約只有二、三萬元,她原本願意賠償,但要她花卅三萬元,說不過去,且不成比例。她認為這輛車根本沒有修復的實益,不如花幾萬元買輛同等級的中古車賠給劉姓男子算了。 法院審理後認為,所謂修車費與市價相比不成比例,而無修復實益的說詞,在法院實務上,通常是指回復原狀需費過鉅而顯有重大困難的情形,但這輛車子經修車廠認定,修復後並非不能回復原狀,否則修車廠必定放棄估價。 法院另根據車子受損的照片,看出受損部位為車身擦撞,車體仍然完整,並非重大變形及完全無法修復或修復後仍不能駕駛,從事實上看,該車確實可以回復肇事前的原狀,而劉姓男子並沒有請求胡女金錢賠償,法院無需斟酌折舊率的問題。 【2005/09/18 聯合報】 ====================================== 似乎以前只要堅持恢復原狀!!!不管維修金多少都能勝訴 近幾年的案例似乎都是 恢復維修金>殘值....就只能用殘值賤賣 沒人受傷所以沒辦法走刑法來告也很困擾!!! 卻也不想有人受傷...矛盾的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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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是肇事保險公司用殘值收購被害者的車價... 所以甲乙皆沒保險.當乙主張回復原狀 卻因費用太高!而以民法215做了結 那215的賠償金參考為何!?((該不會又回到1/10殘值論了吧 |
維修費用也不是你說得算了。
只要交給保險公司,維修費鐵定低的嚇死人,原因簡單,保險公司會找殺肉零件,沒規定要用全新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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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覺得可以附加一點 基於安全考量!維修廠如由對方指定維修 我方要求送我方指定維修廠做檢查,如對我方私人廠有所顧慮!就由最公正的原廠代為檢查!(當然原廠檢比較好) 如維修方由我方指定!怕有灌水之嫌!維修後再請原廠做檢查評估是否有超收之嫌 另外檢查產生費用由對方支付((畢竟是你撞我!權責在你~ ================== 基本上我的案例不可能維修!!!所以還是繼續找無法復原!! !賠償金是以甚麼為基準會比較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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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以上回覆 不知為啥您一直表達出看衰的感覺.....或許事實如此 但將心比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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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就是答案~~解決大家的問題 挖了不少資料! 關於送那維修~~~~ 肇事者可要求送私人廠維修換原廠料(料只賠一折 工資全賠)你也可以要求換副廠不然料太貴 也可以自己第一時間自己送原廠(當然料也是只賠一折)之後跟對方請款(這民法213第三條應該沒錯吧)!料都是原廠對方都只付一成!!送原廠只是對方支付工資費用增加。。讓對方痛但是自己有保障 另外恢復原廠這方法。10年左右的新聞是不管多少都求償成功 然而近五年只要維修費大於車禍前車市價(殘值。兩個說法我不知道那個準)就會以市價(殘值)賠償金額!!就和民法215不可回復差不多的賠償方式 我要的答案就是!!到底是市價還是殘值!!用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e36的市價或e36所剩殘值 另外如果留有維修單。。是可以在法官面前提起增值!至於多久以內的適用。這點也不知道 我打算去找免費的法律顧問 問看看他們的看法! |
看到這,只有一種感覺,老車被撞就是很倒楣,目前的法律看起來都不夠周全,無法做到公平,原因如下:
1. 老車的車況好壞會有極大的差異,對於很顧車,消耗性零件訂期更換的車而言,以殘值或是市價來估都是不公平的. 2. 老車的車況不好的,確時全部都換全新原廠件對肇事方並不公平. 3. 若肇事者可要求送私人廠維修換原廠料,但私人廠的維修品質可能因技術較差修復程度不如原廠,若送原廠,雖對方支付工資費用,但原廠通常原廠零件也賣比較貴. 其實對於顧車的車主,10多年的車,仍能維持很好的車況, 撞到維修,視必鈑件一定會被焊接過,所噴的漆也不如原廠新車的高溫烤漆,就算全部用原廠件,並有良好的修復技術,也不如原本的車了,僅有非鈑件類的零件有機會回覆到原廠品質,因此被撞了,還是很倒楣...但卻又不能要求原廠件,原廠技術對方全付... 人生有些事是不公平的,似乎僅能接受,老車保險,保險公司賠的上限也不多,看來要開好車,僅能自己盡可能降低被撞的可能,盡可能停室內車庫,路邊停車也要慎選地方,名貴一點的車看起來路邊都不太能停. |
今天如果是一台正牌的E30 M3被撞成這樣...
真的不知道賠償要如何談起.... 搞到最後說不定變成法院裁定肇事者用"殘值"買回... 結果到頭來變成肇事者賺到!? 結論就是...在台灣開老車(特別是稀有的)..真的要小心一點..... 最後希望樓主事情能圓滿解決~~ |
100% 贊同,問題的關鍵我認為是,老車的價值很難有真正合理的估價,要真正做到合理的估價有執行上的困難,而事實上老車的真實價值差異很大,case by case 不同,也造成值不值高價維修無法有合理的判斷.
因此開自認有價值老車,真的只能靠車主盡可能小心,甚至要儘可能避免完全是他人肇責的事件,這情況令人感到無奈與不公平,但我想大部分的人也都無能為力. 更讓我覺得,代步車就有有心理準備遇到此狀況可以接受,有價值的車除非夠有錢,不然實在沒辦法拿來當代步車,或許停在停車場被開門撞個酒窩,也會比停路邊被慘撞好... 希望版主能有滿意的落幕,目前看來也僅能在現有的法規下,盡可能爭取權益了以減少損失了... |
已經有三天沒和對方聯繫了!(他沒主動我也沒主動!我是等收集好資訊才會跟對方聯繫)
本要去找免費法律諮詢的(市議員服務處)!!可228連假沒提供服務 所以想說自己先了解一下自己殘值剩多少!?至少心裡有個底... 挖資料挖到這個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246745&page=1 ========================= 在此推薦一個非常好的車訊網站給你們: http://usecar.com.tw/ 權威車訊 (這是三菱原廠告訴我的網站,也說日後若走法院~法院也是以它為依據標準) 這個網站是目前可信度最高的一個車訊網站(它也有出雜誌),它能提供您的愛車目前的殘值剩多少? ============================ 他提供的網站我註冊了但是不知道怎麼查殘值 特地來留言!!!給將來需要查詢車輛殘值的做參考 |
我用該網查了我的車的殘值,比網拍上與原廠回收的價位都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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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不知道怎麼查!!!!如果他比回收&網拍交易價位還高 那就不能當參考了=___=我再找找 我用二手價查詢..他E36...325I應該是323I!!他寫錯!!!1997..13W 網拍我看過兩個17萬成交的!!!所以比網拍便宜!!!至於原廠回收價位!!怎麼查詢呢@@!?THX |
加入會員,左邊有一個二手車行情查詢,那就可以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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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加入會員, 按"我接受",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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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用 google chrome 也是如此,改用 IE 就有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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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回報後續了....
經過漫長的日子!對方都沒連繫!昨天打電話對方沒接!用別的電話號碼才接 今天談和解!!對方帶了兩個和事佬(甚麼里長甚麼的) 回歸正傳!對方想了解我估20萬的依據(網拍成交價17+去年保養維修換件5) 他說車廠估5萬!!這時候我媽竟然自砍15萬 對方欣喜若狂的喊10萬 和事佬見機不可失!馬上喊13萬!一個降兩萬一個多三萬!就馬上印證件簽字和解 (我一臉大便臉..即使20萬我也買不到我剛整理好的E36~現在卻13萬) 後續更不爽的.............. 對方開始討論賠償另一台"頭又大"的事 我接著問!頭又大他報價多少? 肇事者:私人廠估維修12萬!..但太貴我叫他再去估 那你們的車這樣修多少? 肇事者:18萬 (((幹.....喊沒錢!自己的車修18萬!我的車被你撞到報廢掉你賠我13萬 昨天有去問免費的法律諮詢: 我:原廠維修報價50起跳!!!我們求償20萬!!!對方喊貴~ 專業人士:不是吧!~50求償20他還喊貴!?那你的車幾年了 我:17年 專業人士:臉馬上綠掉 我:BMW 17年 同款網路成交價17萬+保養維修5萬 專業人士:走法院對你們不利!能和解還是和解 我:如果走民法213 "還原原狀"呢 專業人士:那你還要考慮到換新品折舊問題!? 後續就是鬼打牆的都以"折舊"回答我所有問題.... 台灣法律真的沒救了!!!! |
目前的法律來看,進口老車就是悲哀,既然法律是如此,可能僅能試著接受了....開老車僅能自求多福了,這也代表所買的車要有能力 10~15 年就換新的經濟能力,但不代表只開10~15 年...
從台灣車輛定超過10年每年要檢兩次,也是如此... 我的 AUDI A3 2005 年購買以來花很多新思照顧,我認為跟新車也沒差多少,原本我認為一台車開個15~20年沒問題,所以值得這樣照顧值得,您這件事讓我重新思考車子的長期價值,這麼用心照顧,如果被撞,還只能賠殘值不到的錢,真的事很嘔,或許只剩買保險,且要求提高理賠上限是台灣目前唯一的辦法.... 2015/3/7 我剛洗完車的樣子: http://i.imgur.com/2RuMghq.jpg http://i.imgur.com/IY4jCN0.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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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車要拿去報廢了!!!去年才花五萬整理! 沒想到今年就13萬葬送掉它了:'( 這則就留給將來遇到相同問題的人做參考了 雖然我覺得沒甚麼參考價值 畢竟到底殘值如何 走法院到底如何~ |
真正合理的殘值,我想要考量各機件的磨耗程度,殘餘壽命有多少? 以及維修,使用的便利性等.
這些在實務上很難正確的估算,而台灣也沒有第三方的公正機構能做這種事... 所以,車到後來還是心態上需要視為消耗品(雖然我心理也不認同),但似乎沒辦法,老車怕這種事,唯一的辦法是盡可能停車庫,選好一點的停車位,以及加買保險,但也要算一下保費划算嗎? 走法院也真的不知道法官會如何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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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獅子開口!!你不從他就想辦法逼你掏錢出來!惡煞型 然而絕大部分都自認倒楣!!反而成為名副其實的被害者 法律要保護的是肇事者別被惡煞型的敲竹槓! 而不是過保護肇事者.反而懲罰了被害者!! 至於如何界定就是個問題了!!這點不是我們這死腦筋該想的 而是領了一大筆錢的法官群他們要去改善!! 不符合時令的法令就是要更改!而不是就給他一直沿用~ 話說~~~BMW車款如何報廢才有利呢!? 當廢鐵賣可能1萬上下!有沒有特定回收廠!?TH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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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是" 法條的執行者 "... 真正能修改法律的是那位你能投他一票的" 立法委員 "! 立委擺爛不修法,法官也不能自改罰則與法條...惡法再黑...也只能黑黑的判. 這就是所謂的" 三權分立 "與" 依法行政 "! 論事要搞清楚事主是誰,不然真的只是貽笑大方~ 台灣的恐龍法官是有不少...但有些時候也不是自己愛恐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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