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高速公路內車道 時速不到100算龜速取締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龜速」取締標準是多少?答案是時速一百公里以下;國道警方今年加強取締龜速車,有駕駛人時速九十八公里仍被罰,申訴被駁回,氣得大罵「搶錢啊!」
一般民眾不清楚取締速限,認為相關單位宣導不力,且設在路邊的速限告示牌,明明寫著最低速限為六十公里,很容易讓人誤會六十就是「龜速」速限。警方未盡宣導之責開罰,有失公允。 針對被罰民眾的抱怨,記者訪問交通警員、檢察官、法官及監理、交通裁決所的人員,發現多數「執法者」自己也都「莫宰羊」。 高公局交管組副組長康志福承認,很多用路人不清楚內車道的最低速限與其他車道不同,會加強宣導;至於速限,因法令規定「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沒有最低速限,警方要怎麼訂,高公局尊重警方。 「什麼!一百公里以下就算龜速?」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培根、地院襄閱庭長張國忠、法官莊深淵都表示「不知道」,台中市警局前交通隊長宋順灶也說不大清楚。 高雄市監理處官員被問到這個問題時,思索了一下,不敢確定,趕忙查資料,搬出「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管制條例」第八條,條文中提到車速可達九十公里以上的路段,如果車速低於八十公里,就要行駛外車道,「所以,按照這個規定,就是八十公里啦!」 高雄市裁決所人員也肯定的說,高速公路內側雖然是超車道,速限也不能太快,「目前是八十公里以下開罰」。 記者還訪問了桃園、台中、高雄三地的檢察官、曾任交通法庭的法官,受訪十八人中,只有一名法官答對,其餘十七人都不清楚,少數回答應該是八十公里以下。 國道警方表示,取締內線龜速車的危險性高,因此過去取締龜速車都著重外車道,但警方發現內車道龜速情形更嚴重,若因龜速車導致無法超車,將造成車流壅塞,因此把取締內線龜速車列為重點,以二隊為例,平均每月約一百件,每件罰三千元,並違規計點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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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缺錢阿~~~
羊毛出在羊身上 不找我們這些老百姓找誰收 感謝大大提供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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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非常贊成
高速公路龜在內線道的車實在是太多啦 尤其以頭又大居首 閃他大燈依然不動如山 深不知後面的車都塞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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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真的會做, 不是喊喊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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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塞車 誰管誰時速多少
一車多 誰管你後面塞車 所以這個還是看民眾的認知 國道上並沒那麼多警察可以取締 又如果真的那麼多警察 那我們夜跑要跑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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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高速公路看到一些駕駛習慣很差的人
法律還是有分民事 or 刑事等等等 不要以為法官or檢察官就一定什麼都懂 內側車道 = 超車道/快車道 烏龜就不要擋路 每次看到那些烏龜堵在快車道上當路隊長 閃燈也不曉得讓路, 甚至還故意踩煞車就一肚子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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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對了
不要烏龜堵在快車道真討人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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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10km/h,就開110km/h,被政府收的錢,等於消費券被沒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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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了 夜跑勒 跑不動了....(我說的我車) 在家看電視還比較舒服 (其實是因為車跑不快沒人要約啦~嗚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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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門到底不到斷油 死不干休 :em12: :em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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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顆準備一下 :em01: :em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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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3600是明ㄉ恩惠.開罰單是暗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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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贊同這樣的罰則!!!
希望不要空流為口號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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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算是行駛國道的基本用路觀念 對於這些龜速駕駛人行駛內側來開罰加強觀念 也能減少一部份的事故吧!! :em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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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罰則有裝反雷達的要注意啦
當時朋友開車我在車上 開內車時速130 看到警車打雷射鎗防護罩作用當然沒數字出來 重點來了 煞車一踩剩95想說沒關西啦 過沒多久警車追上來啦 就攔下被開一張行駛快車道低於100的罰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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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怎麼能直接判定車子是否低於速限行駛呢? 不但沒數據...也沒影像證明他雷射槍是不是測到該車違規ㄚ... 該不會是"見肖登生氣"...測不到你超速也要罰你低於速限行駛!? :em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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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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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行喔~~
低於100 |
要這樣規訂也行,但是,,是不是也要把內線的最高速訂為130公里,不然很容易就會又變成超速,,,照罰,,,總之個人覺得這個政府好像都是為了錢,為了業績在工作在搶錢,不是為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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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國道執法單位真的用力執行,不然我們的國道真的越來越不順暢啦 !!
不然我們就會常常看到行駛在國道上的救護車不停地變換車道鑽ㄚ鑽,占用超車道的駕駛們,請設身處地想一想,假如換成你是救護車上傷患者的家屬,我敢說你一定會破口大罵的,平常養成習慣就是在積德ㄚ. |
龜速車>>>>> 切切 退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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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那些愛在內車道當烏龜的駕駛一點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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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道要被開龜速的紅單....!!
取締上應該很難...應該只是打廣告的吧..!! 就跟隔幾天就會講誰誰誰,因為長期買彩卷中了頭奬一樣,都是打廣告而已.. 因為怎麼每次都是一期要買2、3千元,而不是從來都不買,就買那一次就中頭奬的.. 最近好多單位都會用新聞打廣告,大家還是看看就好..!! |
如果遇到塞車怎麼辦??
我覺得因該加強宣導比較重要!! 時速低於110請勿行使內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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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公告:
民國100年某月某日憲法將會記載實施..... 1.晚上10點過後國道號將限速不得低於150公里... 2.晚上10點過後於交流道先測試0-100不得高於8秒... 3.輪胎的扁平比不得超過45(如225/45/17)...以維護高速安全... 如有異議...請再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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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取締龜速車 佔用中內線不說 常被這種龜速車嚇到 而且我覺得這些烏龜 常在週休假期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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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車道本來就是超車用的
不然就是保持110/KM已上 |
引用:
開內線除了維持最高速限外... 後方如果有車靠近也要主動切到中線讓後方車快速通過 就算他人超速行駛...自己已經開到最高速限... 很多人還是會佔用著內線不禮讓... |
嗯!大大說的是 這對我常開快車的人而言 是一件麻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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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要遵守從左邊超車的習慣這樣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警方也無須管太多。遵守內側為超車道的原則不是最高限速的原則,這樣就交通可以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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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FJGEiU2AbD4
雖然是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的影片...可以了解該國駕駛的基本認知...開在內車道還是要注意後方如果有更高速的車接近就要主動讓道...為他人也為自己的安全才是!! |
在台灣人的認知都是開最高速限時就可以佔內線使用
甚至還有些開90KM也佔用內線道 不知道是故意白目 還是真的不曉得規定 所以高速公路就變成慢速公路了! |
其實以前高速公路雖然車子沒有現在多,但是長輩教導的觀念,上高速公路要很專心,尤其是內線車道,如果沒有那個心臟,就不要進去,乖乖地在中間或是外側。
後來車子性能越來越好但是速限沒變,怕被罰錢的人,就開始定速,後來發現內線車道車最少,最高速巡航最好。慢慢就有塞車的情況,加上車子越來越多,導致大家都在外側超車,但是快慢交錯,造成事故更多。 其實不只德國,整個歐洲,都有一樣的駕駛習慣,即使我到了結束共產統治沒多久的保加利亞,他們也是遵守內側車道超車的原則,雖然還沒到可以向德國法國這些提早會讓開車道的好習慣,但是,基本的遵守內側超車跟禮讓心態是我們除了在抱怨政府以外,自己要學習的。 盡量忍住不要從外側超車,對於每一輛後面趕來的快車抱持了可能家裡有急事的同理心,會發現要遵守這些簡單的道理不難。 台灣如果真的可以像歐洲這樣,速限只是象徵。 因為每條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都是無限速,速限是發生車禍時的評量標準而已。 德國也是會有塞車的時候,但是他們的時間比較計算得出來,因為大家比較不會亂鑽,亂超車等。 其實慢慢也有很多人會自動禮讓後車,只是比例太少。 我自己是覺得,從自己和朋友做起,或許慢慢大家會感受的到吧 |
引用:
也許5年後 10年後台灣用路人的觀念才會改 至少現在會讓出內線車道的人 真的很少!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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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擋救護車的就有一堆了..
被爆料上新聞了才裝傻裝瘋 到現在還是有人習慣內線一路開, 真的要罰然後上新聞,大家才會意識到.. 舉例. 汽機車闖入斑馬線開罰,現在有人敢不讓嗎? |
引用:
這個之前就一直有宣導,內線為超車道,如前方無其他車輛時,應依最高速限行駛,只是通常開慢車的人,是不會關心交通規則的! |
其實,交通部官員或是警察自己開車試試就知道
一般我不超速100~110之間走國道一號到建國北高架橋下到忠孝東路約1.5H 昨天帶朋友遵守我說的內線超車原則,到達目的地時間2H,其中很多都是再等內側車道的車慢速前進,會讓道的車,十二台,還不錯,以前遇過三台。 把朋友放下來,直接原路回台中,扣除休息時間以及塞車問題,我到苗栗已經兩個小時 在這個時候,我破功了,內側有一位女士非常技術性的比中間車道的車略快半個車身至一個車身,完全沒有超車機會。 我會說他有技術性因為,我跟他耗了超過五分鐘,右側外車道一片順暢。 當我破功切出外側車道,瞬間我把五分鐘浪費的完全補回來還賺不少 唉,想想吧,每年大節日的假期車一定不會比以前少。 車子性能好,車行速度沒有比以前快,為什麼? 沒有人想過,發生車禍就是速度太快的問題嗎?現在的車禍都是發生再錯誤的駕駛觀念。 |
只要再規定...
被右側超車的左側車子所要受罰....就沒人敢一直佔用內線道了... (就算右側車輛是超速的話左側車子也要受罰)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8:0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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