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賈斯釘在 2010/06/10 06:13pm 發表的內容:
既是違建, 何不通報, 叫人來拆除? 歹勢, 我是井底之蛙, 只有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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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想法是正確的,但不實際,因為你要拆的是別人的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房子要叫人拆當然會比較簡單!違建有分很多種的,這部分你可上任何縣市政府之工務局拆除大隊查閱相關資料即知程序與認定方式。拆別人的房子,就算是違章建築,也要有一定的查報等行政程序要走,否則工務單位就會被告國賠的!自己的土地要圍起來也不是那麼簡單,如瑋哥所述的情形一樣,自己的土地已供公眾通行,若圍起來就會馬上被查報拆除且會有影響公眾通行之公共危險之可能......此情形就好像大樓之騎樓之所有權是登記在一樓之權狀內,但誰敢把騎樓圍起來不供公眾通行?甚且,若在騎樓為營業行為,還會被開單告發的,這部分問警察就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