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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5-05, 03:35 AM   #93
Bo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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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一向認為自己的私事, 不應該訴諸在網站上 造成車友的困擾~ 雖然這一年多來遇到各式各樣的特意抹黑, 也未在網站或任何公共空間上提及任何關於個人私事的一文一字~

但這次實在太離譜, 在此對各位車友至上12萬分的歉意, 由於個人私事造成CCT及車友們的議論及不便~ 過程相當煩長, 小弟會在此盡力交代清楚~

小弟就是新聞中所提的男子~

小弟在2009 年年初認識陳靜儀, 當時在106夜跑陳所帶來的朋友, 不幸撞到~ 當時小弟與他建議, 他朋友的車款在當時是剛上市的特殊車款, 建議其回原廠處理~

隔幾天後, 陳與小弟聯絡, 並詢問其C230 翻牌安裝有問題, 請小弟建議處理店家~ 小弟當時介紹小弟熟識的內湖保養場~ 聊天時 陳告知他結婚約10年, 家裡是從事水泥運輸, 其先生替陳父親開水泥車~ 但其先生與他家附近加油站工作的女大學生外遇, 他也在年初與替他家裝潢的設計師外遇, 因為兩個小孩還小, 所以一直沒有離婚~

當時小弟熱衷夜跑, 每週幾乎都參與北部車友活動, 即使出國都提前回來, 而與陳靜儀也因每週都見面, 也成為較相熟, 無話不談的的朋友~

直到七月多, 陳告知小弟終於將其一直想脫離的婚姻處理完畢, 可以重新開始一段人生, 希望嘗試交往~

當時, 陳的好友, 也是車友相約搭乘麗星遊輪, 並表示其是VIP, 可由點數換取免費旅程, 每人只需分攤港口稅, 日本租車等等~ 小弟也允然答應, 由其安排訂位一同出國~

小弟常年前往大陸經商, 四月多車友表示七月多欲前往深圳香港,由於當地較熟, 小弟也允然承諾若在大陸會替其安排食宿等等~ 小弟在七月底也相約陳一同前往~ 陳表示剛離婚身上沒錢, 無法前往, 希望小弟能先墊付, 並在其經濟狀況較好時返還~ 小弟除墊付麗星郵輪雜費, 也另墊付及陳前往香港, 深圳的機票, 住宿, 交通費用等等~

這次在深圳, 車友帶來車友可樂, 小弟也如約一起招待~

直到八月初 陳每天都說要回家照顧兩個小孩, 小弟發覺陳沒有穩定交往的打算, 也感覺陳根本不是如其所說, 努力的要學習一技之長, 學習靠自己生活~ 甚至, 小弟還提議, 有相熟的朋友有投資幾間市中心套房, 小弟可包個紅包給朋友, 借陳暫住, 直到陳有能力租屋, 陳也以需要回家, 不然小朋友沒人照顧拒絕~ 小弟認為這樣的交往, 不清不楚, 也逐漸與陳保持距離~

八月十號, 陳突然在MSN上要與小弟借20 萬, 說其需繳交包括房貸車貸, 水泥車修理費用, 油錢紅單, 及其小朋友費用, Benz 車車貸等等, 小弟質疑其既然已離婚, 而其說離婚條件是什麼財產都不要, 實與其說法都不上而拒絕~ 陳當晚半夜突然跑到小弟住處, 並將其在香港時所買的化妝品, 衣服帶走. (在香港時剛好碰上打折季, 原本說好不買東西, 只吃吃喝喝, 但陳還是拿著信用卡買了兩天一夜)~

八月中小弟再次前往大陸辦事, 正好可樂也在大陸, 就與其相約一起唱歌~ 在場還有小弟同事及幾位當地外商公司的朋友~

回台後與可樂相約聊天, 反而被陳認為小弟是由於可樂移情別戀而與陳分手~ 陳當時在舊宗路車聚時當著眾車友面謾罵小弟與可樂~

九月小弟與可樂開始交往, 陳在9/11號早上跟著住戶的車, 溜到小弟家地下室, 拿球棒刮毀小弟車輛~ 小弟車子有保險, 可由保險代位求償, 但需有報案記錄~ 小弟不願再與陳有糾葛, 在報案後也完全交給保險公司出險處理~ 陳在判決前打電話給小弟, 說要傳和解書給小弟, 要求簽名~ 小弟認為其毀損小弟愛車, 雖金錢損失部分已交由保險處理, 但自始至終都沒有道歉交代清楚~ 小弟於是要求其在CCT上道歉說清楚, 否則無法同意和解~ 後來陳根本沒有理會, 也沒道歉~ 此事在98 年11月17日聲請簡易判決, 內容可在此查詢~

(台北地院98 年簡字4826號刑事判決書)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而陳的前夫, 也很湊巧的在2009年12月15號, 向北檢控告陳及小弟妨害家庭, 並以刑事求償民事, 要求給付200 萬元~ 陳在第一時間, 就認罪並稱在婚前即與小弟從當年2月份就交往, 發生關係, 同居云云~

經過一年多的舉證, 傳了四位證人, 以及各種白紙黑字證據, 今年2011/2月多一審判決陳及小弟均無罪~

(台北地院99 年易字1382 號刑事判決書)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判決內容對陳的證詞, 共有四點註解, 均為難以採信或益值懷疑~

小弟在二月底請車友傳話給陳, 要求其出來道歉, 將對小弟的眾多抹黑重傷等等說清楚~ 這一年多來, 小弟聽過無數對小弟的抹黑, 包括小弟對車友騙財騙色, 小弟介紹的廠家小弟皆有拿回扣, 小弟慫恿陳賣房子, 並將賣房子的錢拿來借小弟換車等等~ 後來據說陳一口回絕~ 小弟也選擇在台北地院按鈴伸告陳偽證, 要求其償還小弟為其代墊的旅費, 以及適當道歉恢復小弟名譽~ 目前尚無進一步發展~

小弟也在此澄清:
1. 小弟這些年來除了剛出社會在汽車零件公司上班, 自行創業後買車等等, 從未從事任何汽車相關營利行為~ 多年來更從未收取任何一位車友半毛好處~!
2. 小弟交往過兩位車友, 一位是陳靜儀, 一位是可樂(名 李宜芳), 從未藉由車友身分, 去所謂騙色~!
3. 小弟介紹過的店家, 包括內湖宏偉, 天綸, 平鎮大桐, 牛將軍, 新店冷氣, 承德路變速箱等等, 小弟從未從這些廠商處拿過任何回扣~!
4. 陳賣房子是後來才告訴小弟的事, 其稱在蘆洲投資房屋失敗損失, 委託其父親替其處理~ 小弟事後搜尋, 陳早在認識小弟前就在CCT貼文,
http://www.bmwcct.com.tw/forums/show...靜+靜儀+儀

陳甚至在法庭上具結作證, 稱與小弟是因小弟去看他的房子而認識~ 小弟平常活動範圍幾乎都在台北市, 為何需要去看遠在蘆洲的房子!

5. 小弟這幾年在台灣所購買的每輛汽車, 均為創業後辛苦工作購得, 每輛皆是以個人帳戶匯款買斷, 甚至沒有貸過車貸, 完全不曾也不需向, 還要與小弟借20的陳借錢買車!

小弟對以上澄清, 願接受車友公評, 並會負擔所有講話該有的法律責任!

小弟與可樂自2009年9月多交往後, 去過幾個國家旅行, 甚至小弟去中東考察也邀請其一同前往~ 約在12月間, 可樂告知其年輕時愛玩, 有碰過一些亂七八糟的藥, 而甚至也曾因這些藥關過一年~ 但其非常驕傲其已完全戒掉, 這些年來也沒有再碰~ 小弟也引以為傲, 認為這個女生很有意志力!

直到2009 年12月底, 小弟與其從中東回國, 其說在出國期間看到小弟電腦內, 與前女友之前的對話記錄, 認定小弟還與前女友有交往~ 其回國後兩天就像變了個人, 非常暴怒, 甚至2010年一月初與車友一起去台中車聚, 一路上亂胚~ 有幾位台中車友還一直詢問, 是出了什麼事~
http://www.bmwcct.com.tw/forums/show...30i+可樂+樂

從台中回來當晚, 小弟認定不對勁, 在載他回家時, 可樂竟突然跑到他家附近國宅樓頂要跳樓~! 後雖沒產生遺憾, 小弟還以為他本身較沒安全感, 而因為誤會小弟與前女友之間有往來而跳樓~ 當時小弟已達適婚年紀, 家裡正好在問結婚對象, 就索性提初註冊結婚, 以小弟的婚姻來證明小弟對這段感情的單一~
http://www.bmwcct.com.tw/forums/show...30i+可樂+樂

婚後, 小弟家樓上要賣, 小弟欲貸款與同事買下投資, 一詢問竟被拒絕貸款, 銀行告知小弟的配偶有信用卡及現金卡欠款, 以遭停卡, 連帶小弟本身徵信不過, 無法貸款時才發現, 根本爛帳一筆~!

可樂認為其經營的童裝店, 由於租屋成本高, 而貨款大多為其父母所借貸, 沒有心思在店裡上班~ 其最後乾脆將店面頂讓給其爸媽, 條件是由其爸媽替其還掉欠銀行的卡債, 並給他20 萬轉讓金~

當時, 小弟也才發現可樂的130i, 尚有車貸, 在其沒有收入的情況下, 小弟建議其將其130i 賣掉, 還掉車貸, 還可以留一些現金在手上~ 小弟當時有多一輛汽車, 也答應完全讓他使用~
http://www.bmwcct.com.tw/forums/show...30i+可樂+樂

賣了一陣子賣不掉後, 小弟乾脆介紹本身認為為人實在的台中友順 汽車, 由可樂自己與其確認賣車價錢等等, 並由友順幫忙將其貸款清償後將尾款直接匯給可樂(當時可樂反應他沒有可用的帳戶, 由小弟借他一個個人帳戶使用, 直到今天這個帳戶的提款卡都還在他手上 - 已掛失)~ 整件事情小弟根本沒有去經手任何一分錢~

可樂當時花錢的速度另人傻眼, 即使店頂掉了, 賣車的約70萬加頂店的20, 共約90萬, 在兩個月內花的乾乾淨淨! 小弟詢問他花去哪了, 他也只回說買東西, 他也不知道花去哪了~

婚後的幾個月內, 可樂反應其向大陸定了一批童裝, 付了一些訂金, 但尾款100多萬無法支付~ 小弟認為雖是夫妻, 但實際在一起時間尚短, 而看到其花錢方式實在恐怖, 就陸陸續續以作帳的借貸方式, 借了他不到200萬去採買, 希望支持他能夠再次闖出一片天~ 然而, 為避免錢一下被花光, 他每次去大陸採買皆是小弟買機票, 安排住宿, 本身陪著他去大陸到處跑, 當場將貨款交給或匯給他買貨的店家~

而後貨到台灣後, 可樂做生意的方式非常不負責任, 得罪了不少客人~ 後來沒辦法, 將所有的貨一次批給台南的盤商, 而到去年12月與小弟離婚時尚欠30萬貨款~ 2010年11月, 小弟還費了很大力氣, 替可樂準備了所有資料, 包括一張神來一筆的良民證, 也花了錢替可樂申請了依親移民簽證, 在12月多可樂就突然問小弟是否很想跟他離婚~

離婚實際上是可樂提出, 他的理由是希望離婚後能重新開始~ 離婚協議書除了小弟簽名, 其他全部是由可樂親自書寫, 上面明載"女方欠男方台幣30萬元整於每個月的30日轉入男方帳號xxxxxxxxxxxx, 一萬元整, 在2013年5月前還清~ 至今一毛錢未還, 而小弟至今因了解可樂根本沒有經濟能力, 除了發發簡訊提醒她, 希望他賺了點錢省點花, 也未追討過~

至於Model, 小弟與可樂認識時, 小弟養一隻男生, 可樂帶model 來~ 2010/2/27 由於小狗要打狂犬病需註冊晶片, 在其要求下小弟也付費將Model 註冊在小弟名下~ 這一年多來, 小弟可說是負擔照顧Model, 洗澡, 住宿, 剪毛, 看病, 打針, 吃藥, 飼料, 罐頭 等等等的所有開銷, 小狗對小弟來說早已視為自己的兒子女兒~

可樂在2011年1月底搬出小弟家, 事實上也要求小弟好好照顧~ 期間可樂有回來看過Model, 也有將Model帶回家幾個星期 - 後來說沒錢買小狗飼料, 就買豬肉餵他, 小狗吃豬肉拉肚子拉的亂七八糟~ 又在2/24 時打電話希望送回小弟住處照顧, 並要求替Model餵藥及打針等等~

3月初, 可樂至小弟住處看Model, 小弟有明確與可樂溝通, 告知小弟如結婚時安排, 已辦國外輸入許可證, 準備將兩隻小狗帶回國外~ 由於國外環境地方較大, 也較適合小狗可以跑來跑去~ 可樂當時同意, 也認同他無力照顧Model, 這樣的安排對Model較好 (有辦過澳洲進口小狗的就知道, 每隻光台灣這邊費用就高達約7萬, 到澳洲後需隔離, 隔離照顧費用每隻約9萬~ 到最近突然又來要Model, 告小弟侵佔, 現在還跟著陳靜儀到處跑媒體講一些不實的指控, 小弟實在無法接受! 相信認識小弟的朋友都清楚小弟多麼寵愛小狗~ 事實上事當做自己兒子女兒對待~ 可樂跳出來隨便指控一下, 難道就要讓小弟割捨照顧一年多, 看著他長大的女兒, 更何況女兒登記的飼主, 還是小弟本人?

你難道在我答錄機上留言, 說對不起你又騙了我, 對不起你還在酒吧上班, 請我好好照顧Model, 你自己都忘了嗎~?? 把我這輩子第一次的婚姻當兒戲就算了, 還能過河拆橋, 這一年多來你那瘋狂的食衣住行習慣是誰在替你負擔?

兩位所謂雙B辣妹在平面及電視媒體上大幅宣染小弟對陳騙財100萬元及對可樂騙財300 萬元~ 歡迎請兩位提出具體事證, 何謂被騙財騙婚??? 若兩位真的有多金到有這些錢去被騙, 也請你們展現出來~ 幾百萬不是小數目, 絕對不可能完全沒有帳目明細, 轉帳資料等等, 更不可能是現金拿拿就算了~!

請兩位提出小弟何時, 何地對您騙過財的具體事證, 若有, 小弟願以小弟"騙來"的金額在律師見證下##無條件雙倍奉還##~
若無, 請立即在期限內出來道歉, 否則小弟將在提出訴訟時提出##對等的名譽損害求償##~

至此, 即使就是要針對小弟, 對個人進行抹黑, 小弟還是對陳靜儀及可樂語多保留, 有很多不留情面的事實及資料, 實在不願意在此公眾論壇完全貼出~

現兩位在媒體上大幅宣染, 小弟要求在本週六5/7日前在本網站及所有報導過的媒體公開道歉, 否則將追究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至於可樂, 你所借的錢, 相信現在你也有能力還了~ 請如合約記載一次歸還, 否則我沒選擇的透過適當方式追討~ 不要再演戲了!

至於所有未經證實就報導此篇 純粹對小弟只有抹黑及傷害的媒體朋友, 尤其是最先刊出的平面媒體, 難道, 做新聞的實在不需要求證, 錯了也不需要道歉?

最後, 再次對由於小弟私事, 被炒作而影響的CCT車友們再一次敬上一份抱歉~ 也非常感謝願意對這些事情來龍去脈清楚了解, 而一路給予小弟支持的車友們~!

此篇文章於 2011-05-05 05:59 AM 被 Boxy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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