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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4-28, 01:52 AM   #5
lav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05-04-22
文章: 21
精華: 0
[求助]車禍事件處理!!

針對第二點,聽你所述,鑑定委員會開會後,對你最好的結果可能是各50%的
責任,這種情形最容易發生在外地車輛與本地人的車輛的事故.
聽你所述,可能如前位所建議的,讓保險公司去主張,或是在鑑定結果出來後,上訴至法院才可能對你較有利.若對方有受傷未能即時做酒測,則你可在法院主張應以醫院所做的抽血酒測值為準.因為依你所述的情形,酒測值可能會被"做"掉了.
這個情形多年前我也曾發生過,掛著台北牌的車在台南的小十字路口被撞,結果自已發生與你類似的疏忽,結果被撞的我還要賠對方.
所以此次你可能只能保祐最多你只佔50%責任(若你保險額不夠的話).以後(最好是不要再有這樣的以後了)有車禍的情形,許多在現場需堅持的一定要堅持,不然就要要求筆錄中註明後你才在筆錄中簽名,被多開一張妨害交通比起原本你對被判成錯的來得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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