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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12-23, 11:31 AM   #119
family-1022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05-08-17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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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發哥 查看文章
天殺的!!!你到底在講甚麼!? 你又在亂誤導車友,請問你是律師、法官、檢察官、還是甚麼法界工作人士...?? 如果是以上職業,完蛋了,真的完蛋了, 甚麼叫做『簡單來說如何黑的說成白的就會贏』,你把台灣的司法看做甚麼!? 就算通過電話達成共識又能代表甚麼? 民法相關法規定的清清楚楚了,如果這麼好用買車買房子就電話說一說就好了,幹嘛還白紙黑字簽甚麼契約!你到底對契約了解多少!?還有甚在法庭上"兩造律師在攻防對於法律構成要件應該都非常熟(這個翻書就會了)"你又把審判長當作甚麼!? 是電影還是連續劇看太多了,我真的很懷疑你的工作是靠這吃飯的。
前面對你的『債務不履行』引述我就很不認同,是不是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係,還是要透過訴訟判決取得執行名義才算數,頭都沒有哪來的『債務不履行』,你PO文多少證據就我講多少話,我只是說對的事,明明就單純消費糾紛,硬要搞得天翻地覆一定要講的條條都是法,糾紛最最基本是調解,這個你做了嗎? 最後我只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不是法界人士,喝咖啡不用了,謝謝!我們並沒有很熟。
大大,沒有必要這麼生氣去曲解我的意思,今天兩造訴訟本來就是誰有辦法證據其為真實符合法律構成要件,難道兩造今天發生爭議,難道兩造律師會不知道法律構成要件解釋?(你所說的法律論述,王澤鑑老師的書寫的滿清楚的)今天你解釋有你的道理,我難道不能用我的解釋去說服法官?你說沒有成立,我說有成立,今天就算到法院,也是一造主張有成立,一造主張不成立,不是都這樣,如果法律解釋只有一種解釋,會有案子進法院?
有糾紛進法院本來就是自己就有自己的論述,照你這樣講,如果另一造跟你論述不同,就天下大亂,請問你有看過卷宗,你有看過民事糾紛的書狀,別說得好像不照你所述就不對
法庭上面本來就是各憑本事,如果照你這樣說,律師就都收收回家種田就好了,今天不管當事人說的有沒有道理,律師難道不是想辦法去攻擊防禦。
我從頭到尾客客氣氣跟大大講,你有你法律見解,我有我法律見解的論述,拜託每年有多少民庭決議、刑庭決議,法律座談會,一樣東西換不同角度解釋本來就都可以攻防。
從沒有要跟大大爭執,畢竟今天不是在法庭上,我沒有必要跟你針鋒相對。
我也不懂什麼叫我搞得天翻地覆,唉。。算了,發這個文我已經有心理打算被酸了。

對於造成大大的心情不好,我跟你道歉,但不表示我覺得你的法律論述在法庭上的攻防我會輸,至於大大要怎麼看我,那是你的思想自由,另外我對天對地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與工作,也對得起台灣的法律,祝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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