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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9-11, 11:23 AM   #1
poemn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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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肇事逃逸"經驗分享

不是我"肇事逃逸"

上星期回家,
我哥突然跟我說老爸被警察通知 "肇事逃逸" 了
要我帶老爸去警察局做一下筆錄

原來是前幾天老爸開車載老媽去送中秋節禮
經過菜市場時人, 好像有碰到啥東西
他停車開窗, 但沒有人說啥或拍打車子
於是他就沒下車, 繼續把車開走

因為節慶, 菜市場兵荒馬亂
"應該"是有擦撞到一台摩托車
然後對方有點擦傷, 加上驚嚇
她就記下車號, 直接報警說我老爸"肇逃"了

當天晚上八點陪老爸到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先生挺客氣的招呼我們泡茶
負責做筆錄的警察人也很客氣
但因為怕違反中立原則,
所以還是先做完筆錄才跟我們說對方的要求

對方僅要求修車的一千多元, 跟一個一兩千元的壓驚紅包

警察跟我們聊天時
提到很多事是我們以前沒有留意的

所以, 現在開始說的才是重點...

開車肇事, 只要無人受傷,
頂多就是一張六千元的紅單
一般不會有其它責任

會有問題, 都是在"受傷"這件事
這裡說的受傷是不管大小, 就算擦傷都算
只要對方有去驗傷拿到報告都算數


在警方處理的實務經驗中
"肇事逃逸" 有時是被害人驚嚇到後先跑了
然後, 肇事人不知道該怎麼辦
以為沒事了, 跟著就離開現場


但, 只要被害人驚魂甫定,

或是被撞的是小朋友, 爸媽帶去驗傷
就有可能回頭拿驗傷報告去警局報案告你"肇逃"


而且, 這種情況下"肇逃"通常都會成立

所以, 今天警察先生一再強調
只要車禍出事, 不管誰對誰錯
只要有人受傷, 不管傷大傷小,
不管對方在不在現場
定要報案請警方留下記錄以為自保
而且, 請警方驗一下是否酒駕會更好
避免以後再被質疑酒駕肇事


千萬不要兩個互相看看
彼此握個手就想要bye bye了
這樣, 你可能就會冒著幾天後收到肇逃通知的風險

現在這個社會, 你永遠不知道人心會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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