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5-04-08, 08:01 PM   #7
小雷
中區團隊
 
註冊日期: 2003-11-16
住址: 台中
文章: 792
精華: 0
贊助: 2005
[求助]車禍責任問題

發生事故時 第一時間報警與通知保險公司
是絕對必要的
有一個真實案例跟大家分享
同事下班發生車禍
對方酒駕超速 又誤駛對向車道
與同事車幾乎是正面對撞
同事有繫安全帶 腦震盪 肢體挫傷
舌頭 顏面亦縫了好幾針 住院約二週
對方未繫安全帶 一死 一重傷
對方家屬亦是以死者為大要求賠償
同事乃硬骨之人 心想 無端被撞
車毀人傷還要賠償(新車才開一年多)
簡直豈有此理....是以堅決談判 爭取到底
不知是否運氣好 警方現場筆錄 算是完整
肇事責任問題當然絕大部分在對方
是以對方家屬後來 想以各自處理了結
但同事不甘 無端受傷住院 新車車頭全毀
遂與對方家屬周旋 最後對方家屬賠償同事20萬
雙方周旋過程與涉及法律訴訟部分 我並不十分清楚
也不知道肇事者已經死亡 為啥同事還能跟對方家屬要到賠償
(還是因為對方有投保什麼東東ㄚ....)
當初總以為能談到各自處理就不錯了
這個案例 讓我覺得過去的一些觀念並不正確
減少事故紛爭 報警似乎妥當些

小雷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