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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4-14, 10:33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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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諾董 查看文章
現在法規為(直行車有絕對路權)_ 直行為大(已無比例性)

轉彎或迴轉車皆為(未禮讓直行車先行)都是為肇事原因...

所以鑑定或走法律_肇事原因為轉彎車.....都是輸方!!

如直行對方故意碰撞.你也沒輒(除非你有錄影存證可提出)

龍兒_你們若賠償金額對方無異議也接受的話...還是趕快和解書簽一簽了事吧!!
對啊...和解書趕快簽一簽才是重點...不然時間越就...對我們越不利...除非有辦法脫超過半年(但是也要對方沒有提出告訴)...還是快點簽和解書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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