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的發展,早就超過應有的規模了。軍中本來就不是講人權的地方,軍人是用來捍衛民主及人權,不是在軍中實施民主,戰事來時隨時要你去赴死,能講甚麼人權? 戰機演練摔機了,以後要不要繼續訓練危險動作?軍人訓練中暑死了,戰技操演可不以就此放鬆?
軍人訓練鬆懈了,遇到真實情況,就只有送死或投降兩種選擇,乾脆錢省下來算了。
人不慎弄死了,就依照法律處理追溯,毋妄毋縱,審判與國賠,都要依實際狀況判斷,不是跟隨鄉民群情激憤,如此要法律做甚麼?
抗命與違規在軍中本就是大忌,嚴重也可以直送軍法審判的,當作是老百姓嗎?會送禁閉室的,老實說,都不是冤獄,尤其是現在。
禁閉室也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就亂整的,我以前同梯因補給證遺失關進去,裏頭一堆牛鬼蛇神,被操得要死,裏頭的人員也給予同梯較優的待遇,並沒有惡整他,這是當時去探望時聽到的親身經歷。
回歸法律層面,該辦的辦,不必遊什麼行了啦,吵鬧就可以干預司法,這司法也太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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