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招之前有用, 但現在對於被攔下來直接開單的人已經沒用了, 監理所還是會去追新車主的, 尤其是如果新車主是關係人 (如親人), 這在法律上叫做 "虛偽的意識表示", 可以被視為無效, 也就是故意規避!
如果是懷疑被拍到超速逾60公里者, 在罰單寄給你之前 (事發五天內), 你過戶給另一個人可以這樣搞, 聲稱你不知有超速, 這樣法律不會罰新車主, 新車主可以有權裝傻, 那就不用扣牌, 只要罰駕駛人錢即可!
引用:
作者: 大順
我目前也一台在坐車監中
辦法~聽說是在你確定超速60公里的隔天就去辦理過戶,不知道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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