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4,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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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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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10-03-19
住址: TAIWAN
文章: 48
車型: E92 335C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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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白馬
如果FB是屬私人空間~~~與好友閒話家常!!但非好友本身卻私自瀏覽還因此提告!!
那照理講就是構成妨礙秘密罪(FB屬私人空間.留言內容不公開)
所以全部的村民應該可以向他提出妨礙秘密罪告訴!!
並且無論村民討論的內容為何!!皆可提告!!因為侵犯到其他村民的隱私!!
請問這個論點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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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他敗訴 然後再拿判決書反告誣告 這樣可以省去不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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