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KAI在 2004/06/27 03:09am 發表的內容:
是錄影存證還是拍照存證呢??拍照的話能連續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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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速照像機是可以連拍的,尤其是裝在路邊的固定式測速照像機,吃的是110v的電,閃光燈充電時間不到一秒,可以連拍的(一般裝在十字路口的闖紅燈照像機,每次都可以快速的亮二下的)
但如果是移動式三角架,可以二次充電時間就沒那麼快了,,,,,
但如果白天的話,就不用閃光燈了,就都拍的下來了..!
(目前被開三萬的,都是在白天被照的)
晚上誰看到前面亮起來了,有人不會煞車的嗎..?
引用:
下面引用由小緒在 2004/06/27 08:59am 發表的內容:
要是不小心超速~又被不認識的後車跟在後面
那算不算阿~
這樣以後就不能跟著別人後面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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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速要成立,一般要時速超過150以上才算...所以就不能算是不小心超速了..
被不認識的後車跟在後面...這可能被認定「有意識上的聯絡行為」所以也算是認識的..!
結論...
1.車隊行徑中如果沒什麼急事的話,時速約保持140到150之間就好了...
2.裝一部好一點的測速器,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