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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車了,對方的車照片來了,4/18凌晨一點國道一號中山高南下240K斗南路段-照片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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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誰叫我要撞他勒。看來也只好再試著跟他溝通看看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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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車太硬了 :em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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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花錢消災吧 :em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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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事故的發生!!
就算後車撞前車!! 也沒有百分之百的責任是後車的過失!! 只是後車占的肇事責任會比較重!! 您最大的缺點是您沒有保險!! 無法透過保險的理賠下去衡量您的肇事責任!! 一般來講有自行投保第三責任險的財損部分!! 只要全權委託保險公司負責就可以了!! 除非是您的投保金額還不足以負擔肇事責任的成數才需自掏腰包!! 所以您目前的狀況!!或許可以考慮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部分!! 對方多多少少都有肇責!!不可能完全沒有!!因為您撞他時他並不是在靜止狀態!! 小弟認為百分之百肇則是在直接撞到那種停在路邊停車格完全靜止的汽車!! 行駛狀況下!!只有肇責的多寡!!但可想而知您得肇則有可能占了8-9成!! 但鑑定後不管買回或修復!!您都可以主張對方1=2成的肇責必須由對方負擔!! 如果對方真的那麼難配合的話!!可以考慮這麼做!! 這是一般保險理賠的基本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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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變成喜美8代TI版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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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沒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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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車阿,你人沒事就好,記得要去拜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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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ㄉ是福大命大 日系車跟歐系車好壞馬上看ㄉ一清二楚 無論如何
還是不要開太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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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採取兩條法律途逕 一是走民事強制執行處 ,依要求履行侵權財損為由,聲請支付命令狀, 請求您履行付款義務! 二是走民事簡易或小額訴訟,依訴訟標的金額大小區分,由法官裁定 ,但原告須依照訴訟金額先行繳納裁判費,一般會先開調解庭! 那原則上法院會依原告(也就是受損被侵權之一方) 提出的理賠及修理復原方式為依據, 至於法官是否裁定被告給付修理費或是照中古價買回, 這就要看當事人當庭辯論及撰狀的技巧了! 前題是原告為無過失,而相對被告(侵權財損一方)為決對過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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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一條路
看被撞的人是不是有因撞擊脖子拉傷 或哪裡扭 擦傷到 筆錄的時候有提及 然後去醫院檢查開證明(我覺得驗傷單寫的看起來都很嚇人......) 接下來就簡單也省錢 去警察局提刑事的過失傷害 然後附帶要求民事賠償 這樣就不用繳保證金 流程也簡單的多 有人說這叫以刑逼民 一般人沒事不會想要有前科 而且很多人 一到法院馬上變乖 不過講到底 這種事跟調解委員會態度一樣 凡事以和為貴 人沒事就好 錢的事可以好好談 除非對方太不像話 不然通常是調解委員會講一講就可以了 如果對方不是那種獅子大開口 或 完全不合理的修復 高速公路上面追撞 我覺得贏面很小 即使依比例 他可能也無過失 或 很小 像我上一次車禍上法院 我連事故肇責評定都沒有送 只送交通對事故分析 上面只寫一條 左灣車不讓直行車 這種情況下 根本沒有百分比可以殺價 我只要求車輛修復費用就和解(當然不能亂開價)後來也全部拿到了 現在是事後說 如果對方一開始表現的很有誠意 不要恐嚇我 我修車也不會叫他全出 畢竟 又不是新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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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處理案件為例,就有一件交通事故為互撞,但因為事隔近5個月才就診 (接近提起刑事訴訟期限6個月), 被檢察官刁說,認為當事人意圖以刑責相繩於相對人,而不採信當事人之受傷 情事(已向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之因果關係不成立. 因欠缺時間與車禍事故而就診的積極相對主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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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你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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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建議。
目前仍在跟對方協議後續處理方式 有任何消息或有不懂再請問大家 :em10: :em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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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看了照片~這撞的不小力耶~ 你的車鈑件都這樣了~但看起來大梁好像都沒事~ 對方的真的很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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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我也是久病成良醫....真慘
一些是身邊的朋友分享 有在路上跑 出事是正常的 我多的時候曾經一個月跑3000KM 身邊的朋友也很多愛騎車 其實汽車跟重機很像 行駛間隨便一撞很容易就變成 修不如買 所以如果對方開出的金額高的嚇人 通常就是依車輛殘值去跟他談 然後取雙方都能夠接受的值和解 上法院 法官雖然會比較偏向被撞 合法 善良的一方 不過如果在答辯時提出 對方金額明顯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 多找幾間訪價開估價單 對方中古車現值.....等 如果 對方不能提出相當解釋 那就看法官的想法 通常遇到的車主比較頭痛的 就是堅持不計代價修復 不給估車 而且堅持到有名聲但收費一板一眼或原廠的 就像版主一樣..... 這時候就看版主的心態了(其實也看對方心態) 一開始會先被叫去調解委員會 去個2~3次 再上法院 法院順利就1次 不順利就多幾次 一般人因為生活有不同的事要忙 所以事情一拉長 精神雙方都痛苦 一拖就是半年一年 除非真的肚爛到完全沒得談 不然 通常調解就好了...... 其實車主如果能夠談到一個折衷點(調解是不錯的選擇 因為有第三人) 也不要太堅持自己問到覺得合理的價錢 法律的是真的要搞起來 大家都很累 我就聽過那種因車禍民事 提假扣押對方200萬的 搞的被假扣押的人快瘋掉 不過也可以反制.......然後打不完 另外發生事情的當下 一定要通知強制險公司 我忘記是 半年還是一年內因事故就醫復健的單據都可以請保險 並第一時間請警察到現場處理 不要移動現場 就算妨礙交通被開單也要堅持 因為交通對圖沒畫到 之後就各說各話 雖然我寫的好像都是替被撞的人講 但是實事是 我覺得車禍這種是很倒楣 只要人沒事 對方不要太機車 錢委屈一點 讓事情快點過去 生活恢復正常比較重要 不然心情一整年都好不起來 一點都不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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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傷的不是很嚴重 主體結構是沒傷到 但對方整個屁屁幾乎全毀 我只想說 :em08: :em08: 怎麼那麼軟啦 :em08: :em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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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好意思講,到底是他太軟? 還是BMW太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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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住性子好好處理完就沒事了,人沒事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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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還是花錢消災吧 要回原廠就回原廠修吧 :em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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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沒事就好,出院後,再出來聚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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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也曾經從後面撞上前車 車主也是堅持原廠修.或是我買下他的車 原廠初估8萬多. 我找上從事中古車行的友人幫我處理 友人的建議是~如果他的車之前沒撞過很漂亮 可以請車行買下(有些車行有收小事故的) 讓車行自己修 我們再補差價 這樣肯定比較划算 買他的車的價格比照天書(即車行收此正常車的價格) 這樣才不會車修好.又被要求一條中古車價的折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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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跟他提過買下他的車 但是對方要賣的價格高到離譜 :em08: 她的新車價69.9萬 她要賣62萬 :em08: 真的很想頭給他很大力的巴下去 :em08: :em08: :em08: 車是都不會折舊了喔 :em08: :em08: :em08: 我跟他說我用正常車況的車價在補貼一些跟他收購他的車 他說這樣他虧太多了 機車鬼勒 現在我也懶的跟他說了 要去原廠就去吧 花錢消災~花錢消災 :em08: :em08: :em10: :em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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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是有對於車輛有相對的零件折舊比例嗎.. 而且只是負責修復就好..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回原廠.. 這個要請懂法律的車友來幫忙解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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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觀念上是我有誠意幫他的車修復完全 這樣是不是就可以了 還是說一定要看對方要求 :em14: :em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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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
後車追撞前車;如果肇事責任完全在後車,那前車的任何要求都該被滿足。 所以,如果後車能夠提出一些事証,說明前車也有相關責任, 前車的理賠要求則該依比例原則處理,不該完全由後車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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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筆錄上有說自己車速追撞對方
那肇責就很吃虧 被撞的車主 當然有權選擇自己的車要在哪邊修 因為他是物的 所有權人 賠償的一方 這一點上面沒有異議的權利 但就賠償金額 車友這邊就可以主張 零件部分需依年份折舊 原廠也是有好處的 通常都是零件報很貴 工資給折扣 因為在年分折舊上 工資是不計入的 也就是說如果二十萬裡面 只有兩萬是工資 那算折舊率起來 不見得會比車友在訪間叫認識的修 然後全包來的高 車友可以看一下他的年份 算一下折舊率多少 然後叫原廠開估價單來試算給對方看 也許原廠二十萬 扣掉折舊車友付十萬 對方還要負擔十萬 這時候對方就會猶豫了 當然 誠意是處理事情的大原則 如果你分析得有理 對方又覺得你很有誠意 那也許就會信任你 接受你在外面維修的建議 不過也要算一下 如果折舊算起來比在外面全包便宜 那就讓他去原廠修吧 其實就是談事情 在外面修也不一定要全包 因為折舊本來就不是你的問題 所以 最後的金額其實都是談出來的 只要讓對方了解情況 你有誠意但也有相關法律常識 評估利害關係 事情應該都是調解就可以解決 好一點講一講就和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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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解說
我再試著跟對方談談看 希望他能理解囉 :em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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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花錢消災....人沒事就好...多拜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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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專程打電話來關心 就甘心ㄟ啦 :em02: :em03: [br][br]-=-=-=-=- 以下內容由 普普勝 在 2010年04月29日 08:38pm 時新增 -=-=-=-=- 電話我記下來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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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問一下
如果對方跟我要求車輛折舊價差呢 我應該支付這個費用嗎 :em14: :em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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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valentino在 2010/05/02 11:45am 第 1 次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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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對方可以要求回原廠修復到恢復原狀之金額. 車是車主的,車主有權利主張在哪修復,以及更換新品,除非車主願意配合, 否則任何人包括法院都無權干預. 但是, 你可以向對方主張[折舊給付],法院也必然得依法照准 , 要有這種心理準備. 修復費用的部份,依法你可以主張<折舊給付>. [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 只要[對造]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 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其中〔修理費用〕的全部.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走入訴訟程序,對方又可以另外要求精神賠償, 勞動損失,若又因事故造成人員之傷害,又能要求醫療費用, 除了精神賠償(撫慰金)不須提供單據之外,其餘皆須要舉證. 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不含工資)] -減去 [折舊金額] = 才是給付方[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 第54條第3項之規定,系爭汽車耐用年數為5年基準, 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故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 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方法二:採用[由你負責恢復原狀]. 這種方式,就無[折舊給付] 的爭議,採用此種方式者,通常都較容易達成共識 ,爭議較少。 但是,對方仍然可以要求更換之零件須為新品,且開立證明單據. 這部分就有待雙方協調.或交由處理事故理賠之顧問或律師居中調解協商. 方法三:以中古市價由你買回去. 賣車的折舊費是可以估算. 但你說[賣車的折舊] 不稱作折舊 ,它稱為價金損失,也就是我們一般說的 中古車<殘值>,且須繳交鑑價費用, 再者,若依照公會所判定的中古市價估算之價格,一般都偏低,對方一定不肯妥協,因為對他來說太不划算了! ps.因本人對事件無法全盤知悉,且線上答覆,僅能粗略簡述,僅供參考! 建議大大若想自己處理,也可以透過網路搜尋相關資訊,相互比對參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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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用電話跟你說清楚順便請教你我該怎麼跟她處理 因為他真的太盧了啦 :em08: :em08: :em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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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覺得回原廠修好了~~~!!!
因為好像還有他如果每天都要用車~~~這樣會很麻煩~~~!!! 好像還有他如果申請~~~賠償己付~~~好像還要付他上班的車資~~~ 例如他坐車的車錢~~~!!! 而且~~~如果在高速公路你後車撞前車~~~ 基本上來說就是不對了~未保持安全車距~!!! 等交通法庭下來~~~也很麻煩~!!! 而且說真的~~~那個車本來就很爛~~~!!! 我哥~~~為了閃計程車~~~車速大概不到40~~~撞到分隔島~~~!!! 整台引擎跑位~~~爛到一個頂點~!!! 被罵到一個臭頭~~~立刻換一台MIN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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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打我手機, 0961-426-386 我叫正瑋^^ 呵,不用客氣,歡迎隨時來電! 免費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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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對方人未受傷~就比較簡單處裡
就只需要對財損來談和解 因為這只是算是民事的部份 若對方有受傷就比較難搞 因為對方可以拿驗傷單 對你提出刑事的傷害告訴 基本上先是出誠意 關心是一定要的 若對方真的太硬 建議妳 以退為進 明白告訴對方 自己的誠意 是絕對夠深 無奈就是 口袋不夠深 告訴她 若是他的要求不高 你說會盡力去向人借貸來處理 若是超出能力之外 告訴她 很抱歉 請她直接上法院吧! 若她真的走法律途徑 屆時真的上法院 還是會打回鄉鎮公所去調解的啦 又不是有人怎樣~~~~~~~~ 不難處裡啦! 事緩則圓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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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損害品
原廠引擎蓋 原廠HID光圈大燈 原廠保桿內鐵 原廠保桿避震器 原廠鼻頭 原廠冷氣風扇 原廠M5保桿總成 原廠大燈下飾條 小朋有出走11萬多 :em16: :em16: :em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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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album/sam660204
八代喜美k12詳細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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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沒事比較重要, 如果對方堅持不合理的解決方式, 那我們只能釋出誠意, 在自己方便的時間跟對方協調。 ~如果對方有耐心慢慢等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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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把車賣掉要我賠償20萬(我的天啊~!)
我的車也修了13萬 33萬飛了 :em16: :em16: :em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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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保第三責任險就好了.....
全部由保險公司出面跟他僑 保險公司會負責修復 如果想賠中古殘值差價~也只會賠"修復費用" 不會獅子大開口要20萬...... 不滿意?大家法院見...... 這是保險公司最慣用的語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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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沒投保 :em08: :em08: :em08: 不然也不會這樣 :em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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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平安就好 錢再賺就有 第三責任險如果買自己也買對方的好像是八千多 如果只買陪對方的好像是3千多 假設每年都買~買十年是花八萬多 也好過這次"不小心撞車"的花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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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千金難買早知道; :em10: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0: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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