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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1.不用理會
2.應須禮讓 |
我也剛好想說來弄一個這樣的投票..haha...飛天德大..想不到你先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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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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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會讓但我投1耶
一高內道開110已經緊繃啦 要超速違規還要別人讓不是很奇怪嗎 二高內道我都開120左右 被閃還是會讓因為怕被打........ |
讓給別人去催...
當然,我想催的時候,也希望別人讓我!! |
依法律來講應該是
前車車主 應禮讓後車 因為該車道是超車道 車速認定應由執法者判定 但後車 不應據此理由有閃燈 常鳴喇叭 或逼車行為 佔用車道行為應由執法者認定 |
我會讓~然後跟在他後面300公尺的距離一起跑
有人要幫我開路~當然要讓他開阿!! |
引用:
跑沒人家快就讓出來給人家通過囉... 後方沒車你要再開回來內線應該也不會礙到誰... 我也會跟著前方速度較快的車等距離前進... 就像人家說的...在高速公路上~~ 慢慢開不一定安全... 快快開也不見得危險吧!! |
引用:
但是後車要我幫他開路的話! 我會等他開過去在講,老子又不欠你為何要當路隊長! |
為何不問國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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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解的開車.跟做人道理一樣..不要用法律來判斷.應該要禮讓....個人淺見.不對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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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見解~內側車道(都寫超車道ㄌ)那當然不能一直開內線壓@@~別人超速那是他家的事他超速也是要讓他過壓因為內線車道為(超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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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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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110在內車道巡弋當然是沒犯法....只是台灣已經地小車多.....大家都這樣難怪會塞車><.......可是被超速的車貼後面屁股不會不舒服嗎....讓出來可以不用跟者緊張起來........或者根本沒在看後視鏡..........這就像行人斑馬線也是合法ㄉ可以慢慢走...不用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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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會自己換車道超車~
畢竟是我自己要超速,前車已有一百一的時速,不能算路隊長! |
我也會讓,雖然我會保持速限行駛內車道,然後打0800-000123,找人協助他看有什麼困難,需要超速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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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線沒車~我想大家都會直接切換車道超車吧?偏偏台灣國道車輛密度超高~有時中線車道車輛一堆了~內車道與中車道並行~大家覺得要閃誰呢?應該就是內車道的路隊長了吧=.=不然難道大家都要傻傻的塞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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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哥!你這個標題很難讓車友有極度思考的空間,我來幫你重新下一個標題"車手阿炮,某天行駛在國道一號內車道上,當時中線車道跟阿炮同樣的以120公里時速行駛,就在此時舒馬克開著ENZO靠近了阿炮的車尾,並閃了一下遠燈,此時阿炮欲加速讓舒馬克通過,說時遲那時快,前方剛好有國道警察拿著雷射鎗朝著阿炮車身打,糟了個糕顯示出來的時速是128KM/H,阿炮當下被警方攔停,請問如果您是車手阿炮您會有什麼反應1.沒關係反正基於禮讓,內車道原本就是超車道,被開罰單我也認了。2.媽的!爽你在爽我要加速讓你過結果我被罰,早知道我就皮皮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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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 2 :)
單純覺得是禮讓行為, 不讓快車更危險 而且我的經驗其實內線如果是1A2B等車大多會禮讓耶!!不知為何? |
我的經驗是...
一般我會利用內線超車..但超過去之後大都會回到中線.. 除非內線前後都沒有車... 但如果後視鏡發現有快車逼近...我會先打方向燈然後回到中線..讓後方車輛快速通過.. 但我如果開小黃的話..因為開不快..我大都會開在外線.. 如果有大車逼近..我一樣會切到中線..視情況待在中線或是回到外線.. 這時基本上如果有機會內線超車的話...我會很快再回到中線...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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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個附件
:);P一般在平面道路或國道我若看到歐系車特別是雙B/Audi etc.德製車,
個人都會優先禮讓, 如果後方內線來車之大燈為亮起或特別打遠光有早期警示,會更早讓開. 如果前方內中線"盤據"大規模路隊長而後方又有高速來車靠近且車又特多的話,在下會打開HID遠燈6000K+霧燈HID4200K予以伺候前車(如附檔照片)~;P:p 但即使被照到亮到不行,通常前車仍然無動於衷...;P Kevin in 竹北市/歐規525iSE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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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會讓但其實也看心情...
法規為內侧道為超車道.不行長時間占用內車道 |
我很難回答耶!若我車已開110時速.而後面是大車.我會禮讓.
若是比我小的車.我就不會理會.因為國道上小車大多怕大車. 我曾親眼目睹小車不禮讓貨櫃車的下場..... 就是靠近收費站時貨櫃車橫切路中央.把小車完全擋住.貨櫃車司機 由上往下俯視...真令人不敢領教! |
基本上這問題我已經遇過了
多年以前我開內車道開120 後面來一台車一直閃我大燈 旁邊又一堆車我沒有讓他 結果他想辦法超到我前面緊急煞車2~3次 我打電話報警.警察在收費站將他攔下 對方說內線是超車道結果我一直佔用 我說最高就只能開120你是要我開多快 國道警察的結論就是 內線雖為超車道 但是你仍然不能以超過規定時速的最高上限10公里超車 也就是苗栗以北國1的100你要超車最多只能開到110(苗栗以南改為國1是110最高開到120) 國3的110超車最多只能開到120 即使你是要超車.瞬間加速超過這數據一樣開罰 後來對方被開一張危險駕駛的罰單 希望這對大家能有幫助 吵起來請國道警察來評理的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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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次被大車侧逼.因雙前方都有修路工程.只剩一車道..我已經快超前他 大車還逼我不得不讓.因我左侧也快被葳到了.過了修路路段.我直接衝上 大車前停住(那時全部車速還不快)叫他下來.他也不敢下來..當時我自己一ㄍ 其實也有寒寒的..最後留了三個字給他..我就走了 結論..不要給大車得了便宜還賣乖 |
要禮讓會比較安全,因為後方車輛到底車速多少,前車跟本不知道
若是追撞可不好玩 |
2
最高速限110KM 也許對不喜歡開快車(或收罰單) 或是不趕時間的已經很快了吧 但還是讓一下後面想超車的吧不然就別佔用內線(中線開110應該也是很順才對) 也許超車也是要各憑本事吧~不過還是小心一點吧 |
回覆悟空哥:鬆開油門沏中線即可~無須硬拼啦!!
回覆戰警哥:目前國道不是都大型車禁行內線嗎? PS.如果是車手阿隆~早就把後方車輛海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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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 in advance ! |
我曾在電視節目中聽到相關的法令解釋....要讓..因為內線線是超車道本來就不能一直佔用.就算開一百一十了.後方來車要超車你也得讓,超速是他的事..他要承擔超速的處罰..小弟昨晚在汐五高架就是開110結果被一台白色的E39無預警地突然高速逼車切到我的車道.害我緊急剎車..希望不是車友..因為真的很沒水準..當時國道上根本車不多..有需要這樣切嗎.我知道你的車很會跑.但不需要這樣展示你的實力吧..我才剛切到內線沒多久不是一直佔著茅坑不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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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記錯的話,規定上是可以保持以最高速限行內側車道的,但是台灣的最高速限通常是要+10才是,個人認為如果已經是保持120了,要超越的車子一定是條杯杯可以開單的速度了,想超車的人自己會想辦法鑽過去的,不過如果遠遠的就看到後車高速接近右側又沒車的話,我會讓他,沒必要拿自己的安全跟他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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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都有說到時速的問題,敢問各位兄台,你們遇到的內線龜速車
車速真的有到110嗎,我所遇到的都是一些低於100公里以下的,而且車速比中線車道的還低,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我也一定幹爆他,以國道一號來舉例,設計的車道明顯的無法應付目前的車流量,其實以台灣人的駕駛習慣,畢竟像我這一種有嚴重超速違規的人,比例還是沒有像一般奉公守法的高,所以德哥中午我們去試一下,當我們!以時速110公里的速度行駛於內車道的時候,看有多少車能超過我們,而且也順便檢視一下此時的中線車道的車輛跟我們的距離有多遠,而且一但超車完畢就回到中線車道,遇前方有車輛在由中線車道轉內側車道超車,一路開到台南,以這樣的開法看會不會"幹到爆" ,其實不用比太遠.以我的鄰國日本來說,他們取締違規會依當時的車流量加是否有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彈性的來取締,盪A.每次不都是超載+140公里破表行駛都說安啦!如果我們的執法人員可以做到這樣.我當然鼓勵大家加速上前將車道讓出來.因為此時並不適合減速將車退回中線(此舉搞不好會惹惱了後方的車主).所以說台灣的環境您認為是"情.理.法"還是"法.理.情"呢?我個人是感覺"法.理.情".因為執法人員要績效.政府死要錢.所以說守法的人有錯嗎?難道阿炮這樣做,錯了嗎? |
吉大~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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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To Andrew: 近燈OSRAM(4200K)因為保固一年, P牌只保固半年不考慮~;P
遠燈和霧燈是Xenon牌(記得是靖禾?台北那間);P 喔對了, Andrew,閣下有沒賣55W的HID(保固一年),因為OSRAM 35W電腦會噹噹叫,裝電容和OSRAM的假訊號盒都騙不過525超聰明的電腦~;P如果有再傳訊給我一下喔!;P ;P To 吉大: 您的開法與我有時候的開法same~:D Kevin in 竹北市/歐規525iSE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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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VW T4也是一樣...:@ |
2 因為 內線為超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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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趕時間的話一般都會退到中線讓他~
如果敢的話就退到3檔等他.....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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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哥 說的好:D |
不管什麼速度下,我都會回中線,因為我認為一定有人比我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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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日先進國家大多數的駕駛都會有讓道的習慣,在台灣都是以自我為中心所以都是以"我認為怎樣"在做事,所以就是"我認為我的表"已經是速限最高速,所以要超車請自己想辦法,但是超不超速應該是由"執法單位"認定不是由"自我認定",再者自我認為我的表已經是速限最高速,真的是最高速嗎??以我的表來說跟實際值-4km/h,我同事的GTI跟實際-9km/h,那真的有人是開限速最高速嗎??
台灣人開車習慣很差啦!!不說讓道的問題其他並排啦,龜速你要超車就加油門,被超過後就減速,開遠燈....等等!! |
我的選擇是2ㄝ~~因為~小弟我車有裝衛星導航跟不會準的GPS測速照相有速度顯示的那種...在我沒超過120的速限新竹二高接彰化中山高,說真的,以前我是開國產車,就覺得進口的錢比較多的樣子,現在我開進口車,就覺得是怎樣ㄚ~~明明可以開到快120的,怎麼會100出頭就貼人家屁股,所以並不是開進口車就是有錢人...而是大家都沒用心在做功課吧!!!!這是我一年多來的心得..所以大家行行好吧~內車道是超車用的..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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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了然後在後面跟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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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家讓~要多久ㄚ~還是自己憑本事超過去好了~管他占不占用~等它讓還不如自己快快切過去~才不會一肚子氣~等他看見我~已經是我的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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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2超車後會回外車道誏出內車道違規超速是別人的事但我也在超速要有開車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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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難想像台灣人自私又自我的心態
哪有"讓"這個字的存在?? 說開在內側車道保持120即可不用讓道的 那請問就保持開120在中線車道難道不行嗎?? 會吃虧嗎??會少一塊肉嗎?? 可以給一個理由 告訴大家開120就非得在內側車道無憂無慮的原因嗎?? 台灣人自私是出了名的(至少是大部分) 沒辦法 這是中國人的天性 相信大大們每天都有的經驗就是在狹小的人行道或騎樓上 很多人三三兩兩肩併肩慢慢走 擋住整個人行道高談闊論聊得起勁 完全無視於後方行人是否在趕路趕時間 叫他們讓路還給你個白眼 心不甘情不願的讓開 這種態度很難奢望高速公路上會有"禮讓""讓道"的情形發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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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車完之後,我還是會回到中線 內側車道有種不安定感 |
要怪只能怪生在台灣
管你在超車道還是非超車道 超速就是不對 追撞前車就是不對 為什麼你違規卻要守法的讓你 那乾脆大家通通開裝甲車 反正內線是超車道嘛 看到內線龜速的通通告過不是更爽 公路上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才是大家平安回家的路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而不是你要開快慢的就要讓你 你開好車爛車就要讓你 想快又要大家讓就去開救護車 而不是在公路上欺負一些守法的老百性 喝醉酒的要沒喝的讓 闖紅燈的要綠燈的讓 開車的要走斑馬線的讓 超速的要速限內的讓 這世界到底怎麼回事 怎麼變的沒有人要守法講道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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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公德心的問題 開慢開中外線沒人會去趕你 為何非走內線呢? |
我也是選2,或許人家有事在趕時間,基本上內線超完車後,我都會回中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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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德哥不是我偏激也不是沒公德心 我也沒有一直佔著內線不讓 只是高速公路速限規定就是110+10 就事論事超速就已經不對在先了 怎麼還可以理直氣壯要求守法的人讓他違規ㄋ 當你開到200當然會覺得開120的人龜速阿 超速會被開單.龜速在內線也是會被開單的 今天我特地打電話到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求證 網址及電話在官網內如下(歡迎各位車友查證)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home.phtml 今天若有一台開120在內線.他並沒有違法.是可以不用讓的 內線在不影響別人情況之下.本來就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 不要又跟我說他影響了超速的車 我也去翻了相關法規.法規如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8條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註: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及110公里處,總重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第9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第10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更多相關法規在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PCode=K0040019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 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 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限速100,開112已達取締標準,或者低於最低速限 都是違反依第33條第1項第1款罰$3000 超車後,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致堵塞超車道,罰$6000 高速公路需要大家互相禮讓 但絕對不是守法的禮讓超速的 |
有法有依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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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電視不是有宣導過了~~內線道為超車道~~開110-120可以開第2道就好了~~~喜歡慢慢開我不介意~~不過不應該並行阻擋要過的人~~~
你不急說不定別人很急~~~搬一堆法令幹嘛~~讓一下是少塊肉歐~~~ |
我並沒有不讓
我已經說過了 今天是就事論事 標題為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事實就是他是可以不理會超速要超他車的人 但是今天如果改成你會禮讓其他車輛嗎? 我一定會讓...為什麼呢? 因為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這在台灣已經是常態了 |
各位大大~其實呢.....這只是一個投票的版內
讓與不讓~只在於個人的行車習慣.態度.與心情爾已.. |
很標準的台灣人,都已自我認為為中心,每台車的表速都有差異,你的120等於別人的120嗎??等於實際的120嗎??標題是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那我可以不假設120遇到200的,我可以假設120遇到122的這樣要讓嗎??說別人超速你有經過科學儀器測量嗎??被警察告發都要科學儀器測量才算數,那改天被警察攔下他說我看我的表速你比我快就是超速有人能接受嗎??
多看看國外先進國家的行車秩序,後面有車來沒人會管你是不是超速都會讓的 |
沒錯你真的就是標準的台灣人
內線道法規已經明確規定了 你還在爭那2公里有意義嗎 還有誰在超車時是以高於對方2公里在超車的 我一樣是個會開快車的人 但是我絕對不會認為別人在內線開到120了我要超速他應該讓我 要違規是個人的問題 總不能因為你要違規所有人都要讓開吧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捻爆所有內線道的車 只因為我趕時間.只因為內線道是超車道 那內線道幹麻還規定上限10公里咧 直接寫超車道無速限就好了阿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 麻煩您自行打電話去國道警察那邊求證 我錯了辦一桌請前面幾位大大吃噸好的賠不是 內線道只要不是低於法規速限 他就是可以呆在那裡 如果每個人都要那麼自私 怎麼跟先進國家相比 為了這偏文章我已經打了2次電話求證 就像你説的被警察告發都要科學儀器測量才算數 所以我也可以假設你的表比較緊 你開到120別人的表都已經130了 是嗎 法規就是法規 覺得它寫的不對歡迎去競選立法委員修改條款 |
說實在的~大家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投票的結果也反映出大家的看法~我們CCT不要像M*****01一樣~大家不要為了看法不同傷感情啦~我就算看到內線開60的BMW~我也不會出手~為什麼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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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一般情況是情→理→法 一般遇到都先講情 說情說不動就講道理 道理說不通只好以法為根源 以國道內線來說 一般遇到速度較快的車子要理讓 等a到了就下車講道理 談不隴只好叫警察 |
再提醒大家一下..
我希望大家理性討論...千萬不要筆戰..即使看法不同..但仍需彼此尊重.. 這可能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但是都可以讓大家作為參考... 所以..請大家理性討論...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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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再為了這個再去求證 要不要禮讓.有沒有違規都交給警察的測速器去處理 反正我又不是那個慢慢開死佔著內線不讓的人 最好內線道改成超車無限速我還比較快樂 |
單就法律層面而言.只有規定慢速車輛.低於最高速限10公里..以下之小型車輛.不得連續行使內側車道.但並無規定已達最高速限之小型車.不得連續行使內側車道....故無須禮讓超速之車輛.但如遇有惡意近迫前車強行避讓之惡劣駕駛.因就法理上舉證不易.且無光學儀器可證明當時行駛之速度.只能吃悶虧且無法檢附相關事証向國道員警檢舉....唉.....愛開快車也要有品德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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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 又同條第三點明文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第 9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同條第11點明文規定: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第 6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 前項規定例示如下: 【車速 110Km/hr 】最小距離(公尺) 大貨車:90公尺 小客車:55公尺 ※故 依法 路權屬最高速限行駛之前車,是不須讓道的。 依理 應禮讓後車。 依情 按照我的心情,應該會直上250km/h,放下我的置杯架,放到後車看不見我的車尾燈。 |
我想大家也不用再爭論了
在爭論下去 只是傷了CCT車友間ㄉ和氣 立法院也不會針對這話題進行提案 台灣社會的普羅大眾也不會這樣而提升自我觀念 我只是覺得 守法的人是對的 我們不要去逼人家做他覺得不對的事情(龜速屬違規喔) 而我們都會開快車 我們自己要小心一點 因為超速不是所有納稅人給予我們的權利 也不是所有駕駛人都眼明手快觀念好 每個人心中ㄉ尺全都不一樣 除非法案通過 愛彈古箏的小孩跟愛打電動的小孩就是有觀念不一樣的地方 誰讓誰呢? 在這邊CCT 誰對誰錯呢? 對了如何 錯了如何 委員們一樣吃喝玩樂 官員們一樣整天等上下班打卡 大家卡互相哩 遇到慢的你嚇他 萬一他真ㄉ被你嚇到 什麼後果我們能預知嗎? 我們也都希望開內線的觀念好一點 問題是......那是希望 就如同乖乖開車的人希望路上不要有超速 問題是......那也只是他們的希望 我們開快車的禮貌一點 他們開慢車的吞忍一點 大家共享路權 相安無事 |
冷靜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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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笑!! |
這類事情~~~只能要自我期許跟自我要求....我們自己做好就好了......沒辦法去要求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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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心情想讓就讓不想讓就不讓
沒有甚麼理由非要讓不可 去他的法規 說人人會說 做得到的有幾個人 超速還要讓 這是台灣又不是國外可以拿國外的法規來比嗎 |
注意看一下6:20秒以及8:00!! 我會讓是因為讓高速行駛的車主更安全!! 至於是不是違規!!那不是我的事!! 注意看看整段影片!!高速行駛的車主不需要車道一直換來換去!! 當然也降低變換車道的風險!! 有開過快車的人都知道~~高速行駛時又要變換車道又要超車!!是相當危險的!! 所以我會讓的原因只是覺得能讓大家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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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羨慕這段影片延路上都沒有一些數字的牌子 台灣一大堆數字的牌子看了就不爽 |
這個越來越好笑了..........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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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110+10不也是超速? 規定110就是110 多10% 只是執法寬限 比如大家都知道在捷運等等地方搭手扶梯 靜止不動的人應該是要站手扶梯右邊 留左邊給 趕時間的人快速通過(超車道) 但你就是硬要在左邊 慢慢走 你說你有再走阿 不是靜止的ㄚ 就是不管你後面是否有比你急的人 他是用跑的卻是硬被你堵在你後面 讓一下會如何? 或許他真的有急事ㄚ 違不違規 是他的事 若是你旁邊慢車道~沒車 就讓一下吧! 畢竟這是超車道 我去過泰國 泰國人開車真的是沒話說 超車完後一定退出超車道 在台灣我常常就是會見到 明明右側沒車 他也是硬要霸佔住超車道 或是右側車時速110+10 他也是以時速110+10 兩台車並行 後面卻是堵了一排車 你自己想想吧! 讓一下有這麼難嗎 所謂~~讓 就是有人比你快 至於違規? 與你何干? 你的碼表就一定準嗎? |
樓主發這篇..投票文我想..110在上去就超速了..所以要投票應該就不用法規規範..不然都超速違規了..還討論個屁...
但是這篇文章另外的意義..可以看出一些人在日常生活的心理...自私.. |
其實..應該說..不管有沒有人超速或怎樣的....在內車道有人要超車..就禮讓一下...也不會怎樣...除非真的沒有辦法禮讓(車太多)......要不然有什麼關係.......開車帶有禮貌....對自己或是其他人都是一種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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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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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違規與我何干 那人家依法可以使用內車道 那他不讓與你何干 人家碼表不準 你的就準了是不是 還有捷運搭手扶梯 早就取消留左邊的人了 請你多看看電視好嗎 就是趕時間的人撞到右邊靜止的人 結果大家摔下手扶踢 開車你要趕投胎你家的事 不要想要求守法的人怎樣 不守法還想要求像國外一樣 既然大家都要不守法 那還要法律幹嘛 大家都要違法的話 我也可以說我精子趕時間 小姐你借我插2下阿 反正我趕時間嘛 小姐你就讓2下吧 這問題若不依法規就已經演變成口水戰了 再講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 只希望哪一天你們在內線道被超車的a到了 你們還能堅持內線是超車道所以對方沒錯這個理念 到時候也不需要叫警察來 反正內線道就是超車道你被a到就是該死 |
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每標準和法規,小弟我住在加拿大10年,每當跑高速公路時,如果內線有很快的車過來,大家一定都會讓,連在美國開車時也是,這也許以經是駕駛人的一個習貫和道德了,也是一種保護自已安全的一種方法,因為如果後方的車剎不下來,那你不就完了。有人不要命,是他家的事,不怕罰單貴,也是他家的事,但保護自身安全才是重要的。忍一時風平讓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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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插2下或兩百下 與我無關 你爽就好 因為插過 後果自負 超速也是一樣 後果自負 |
拜託~文章 看看就好了嘛 何必那麼認真阿 還是說對了 有獎品可以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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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邊說要守法? 那你所謂的快車是多快? 在台灣很多事情是 合法! 卻不合理! 而你所謂的自私? 是指 佔住超車道不禮讓後車的人? 或是 被堵在後面進不得的人? |
引用:
其實很危險的 若是對向車道有車失控衝破中間分隔島撞過來 一定來不及反應的 真大你說的~ (因為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這在台灣已經是常態了) 以上問題 法律上的規定是不需禮讓 但是~~但是~~~實際上~~誰敢? 個人認知 這並非是台灣才僅有的常態 而是基本的生命安全自保之道 請問真大以上問題 你的選擇呢?讓與不讓? 但這並非是台灣的常態 而是攸關自己 生命安全的選項 題目 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題目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 題目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法律上沒有規定要禮讓~ 所以若不怕危險~你有權可以不予禮讓! 若有發生事故後可以找警察處理~ 禮不禮讓~ 法律規定歸法律 但實際上自己要去衡量 各位大大不覺得嗎? 往往 書本上教的與實際出社會後碰到的卻不一樣? 若真的完全按書本去操作 可能結局會很慘 書本教的往往是~理想 生活上卻往往是~現實 生命是自己的 若是我的孩子或家人 以上問題 我都會希望他們禮讓 因為讓一步~~~海闊天空 |
又變口水戰了
1.我再次強調自己是會讓的人 2我一樣是那個會超速超車的人.但是我並不覺得開在內線速度在法規内的人一定要讓我 3.我只針對標題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來陳訴 國道法規給的就是這樣 3.我想請問syc0527大大.今天如果被插的是你的親人.你還會說出一樣的話嗎 如果前面有一台在規定速線的車.而你正在加速超車.請問你可以直接撞上去.然後 去上香告訴死者因為內線超車道所以你死活該.去法庭上告訴法官.因為內線超車道 所以我撞死他是應該的. 被喝醉的撞到因為你沒讓所以該死 過馬路被闖紅燈的撞因為你沒讓所以該死 你真的覺得這樣說的過去嗎 4.所謂自私就是沒有為別人想的人都是自己想自己對 反正大家都自己想自己對.那還要警察幹麻.那還要法律幹嘛 至於我開的多快...這應該離題了吧.只是我在超速後會為別人想 而大部份的人都認為比我慢的都該死 今天人家會讓是覺得遇到飆仔.不想自己受傷才讓開 並不代表超速的就可以橫著走 我一直期待大鵬彎的國際賽道完工 現在看來 這樣的台灣人到底有什麼資格要求開放賽道 到時候只會有更多的飆仔在街頭橫行而已 |
我並非認為那些沒讓的人~該死
我只是敬佩他們~~~~~不怕死 人嘛! 能伸能屈 視時物者為俊傑 贏不了人時就讓一讓 幹麻 人家拿槍自己拿刀 還要硬幹? 吃虧是自己! 人家喝酒醉了~是他不對 但也無需用自己的肉體來證明阿? 痛的是自己 當然對方也會受到逞罰 但是自己又何苦去硬幹呢? 除非對方是衝著自己來的 這就不是讓不讓的問題 明明自己是路人甲(讓一讓他~其他問題是他自己要負責的) 何必硬要把自己弄成是當事人?(若是硬和他幹起來~自己原本只是路人甲~搞不好就會變當事人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又不是有利潤 幹麻給自己包工程回來作 真大~~有得罪之處抱歉啦 只是喇賽而已啦 |
其實這種事並沒有絕對.這跟法規也沒關係...因為有無超速並不是開車的人自己認定的..
不然像時速表掛了.有30公里的落差.那後方車輛不就幹爆了..要不要禮讓在於個人道德修養..外國有辨法做到內限道為真正的超車道.或無限速道路.也是因為外國人道德修養 可以做到這樣..台灣就算了吧..上梁都不正了..更何況下梁. 講句實話.人家道德差.我們再怎麼幹.也沒權利要求人家改善.. |
引用:
網路本來就有不同聲音 大家提出來求個進步 一些過程會讓人更加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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