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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遺失時--法令修改
Subject: Fw: 身分證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分證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分證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 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 分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 規費 200 元 3. 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也可以 ] 4. 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分證領 /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 5-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 )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分 證 領 / 補/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 身分 證 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原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 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
身分證遺失時--法令修改
比較麻煩的是要回原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分證
在外第工作的人要請假回原戶籍地 不知道有沒有在便民一些 直接去戶籍機關直接補辦就好 不然還是不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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