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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臨檢
昨晚遇到臨檢...
雖然沒被開單,他卻說了幾個可以開單的罰則... 1.胎皮距離輪拱最少要有2指頭的間隙...對嗎? 2.引擎室內不得安裝拉桿...對嗎? 3.雖然行照變更hid頭燈,但霧燈不能裝hid...對嗎? 4.引擎不行開孔...對嗎? ------------------------------------------------- 以上若開單,還需至監理站驗車...對嗎? |
先看一下以前的文章..!
http://www.bmwcct.com.tw/forums/showthread.php?t=35709 1.這是講車高,如果車高有變更了,就不用理它了..! 2.引擎室拉桿是可以裝的.! 3.霧燈不是頭燈,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6條第1項第2款,其他燈光(除頭燈外)以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以維護,為取締基準..! 4.沒有此規定..! |
其實現在最怕的是輪胎的問題...
因為按規定輪胎是不能變更大小的.. 15吋改17吋就是不行的..!! |
引擎不開孔怎麼進排氣?.....喔,是引擎蓋...拍謝...我來LDS的...
1.應該是指車高變更的部分。不過,應該不是以胎皮與輪拱距離來測量的。好像是以車身高度正負3%以及離地最低不得少於10公分作為依據。 2.對。但應該沒有警察會開你的引擎蓋吧。好像是必須要有臨檢文件或監理人員在場。 3.對。這是改裝電器設備。還是低調點好,裝個魚眼吧。 4.新車出廠引擎蓋有開孔,可。改裝的,好像未明文規定。 都是印象中的資料,實務上還是請查詢相關法規。 車輛改裝不僅要求駕駛人的人車安全,更要注意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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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身高度好像可以到監理所做變更
費用是1500的發票 我前天去變更過了 後輪拱1指 前輪拱0.5指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
之前有一段時間特別取締降車身高度的車子...
如果降到藏輪的應該凹不過去... 但還有一指以上的可能還可以凹看看...^^" |
引用:
是可以跟同型車較高級款的看齊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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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花了一些時間爬了一下文(yahxx的知識)...
大概了解到,改裝車身高度跟避震器是可以開罰的... 但是可以合法改裝,就是底盤最低處不得低於10cm,且需辦理變更登記... 問題來了,不知道是小弟笨拙,找不太到相關的知識與否~ 1.我沒找到有哪條法律有明說可改或不可改(輪圈大小) 2.輪圈藏輪也沒看到有明文規定不行,倒是有看到有人回答條子兄都會以指寬幾指伸得進去與否作為標準...那到底可不可以藏輪+申請合法的變更車身高度及避震器??? 以上,請大大們解惑一下唄...感恩~ |
輪胎之前沒有註明是否可以變更,而未註明可以變更的,就是不能變更..
後來交通部有發函解釋了... 一、交通部公路總局96年7月3日路監牌字第0960029258號函示96年度第4次公路監理車輛工作圈結論第2案: 除「計程車」外其餘車輛更換輪胎者依下列規範檢驗: (一)換裝後其前、後輪距與原登載相同。 (二)換裝後輪胎外徑尺寸與原登載輪胎外徑尺寸,經換算後在2%誤差範圍內。 (三)輪胎外緣不得超出車身。 (四)換裝後前輪不妨礙轉向操作靈活者。 (五)換裝輪胎胎面面寬及輪圈尺寸與原登載相差在二級內為原則【例如:175/80 R15最大可換裝195/70 R15,195/55 R15最大可換裝215/40 R17】,如能確認不妨礙轉向操作者,不在此限【逾二級以上者須檢具原廠確認無安全疑慮之文件】。 二、依上揭函示變更輪胎尺寸受檢車輛,毋須辦理變更登記。 |
輪圈藏輪只是做為要不要攔你下來開單的直覺判斷,而它開單的內容是直接用皮尺量你的車頂到地面的距離(會註明在紅單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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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一下~那原廠E46 他又有分SPORT版的框
那最大可以加到多少???? |
引用:
你超過兩級了 應該要送去檢驗 |
快來領回你ㄉ17"吧XD
我是類BBS........16" |
所謂的原登載應該是以牌書為主,牌書登記17就能換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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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那被臨檢警察如何判定你牌書登記是幾吋ㄉ???
3Q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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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警方都一知半解了...我看一般老百姓更難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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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B車都可以客制化 圈也有大兩號的可以選(加自行改裝就可以比基本款大四號了吧XD) |
車頂是圓弧形的,是量中心最高點嗎?
我剛去量一下,中心最高點離地面約138cm....(天窗中間) 領牌登記書上註明車高是141cm,那我的高度合格嗎? 至於輪胎尺吋,登記書上註明的是225/50R16 現在改CSC3....前225/40/18...後235/40/18...這樣算升2級內合格嗎? |
引用:
怎麼量呢..就拿一支平的長桿子放你車頂(保持水平),然後量它到地面的距離.. 225/50/16就大就是換到245跟18吋的輪胎... 但不是每一個警察都熟悉所有檢驗的相關規定... 一般都是跟登記上不一樣,就直接開單了,管你什麼2% 還是大2級.. 就算是監理站的人,也不會管你,只要跟登記上的不一樣,就叫你繳錢,你有異議就叫你申訴,申訴呢就叫你回來驗車,驗完車還是沒人會管你2%還是大2級.. 還要再申訴..... |
那就是說...
1.最好先變更回高度回141CM... 2.若被開單一定是被開車身太低的紅單,不用跟他吵,能不開最好... 3.萬一開了,到時再拿領牌登記書跟紅單,依這兩張所註明之高度是否合格,去監理站註銷就好了嗎? PS.至於輪胎的部份,就...不理他了?不會開有關輪胎的紅單吧? PS2.也可以直接找小黃變更車身高度嗎?這樣是否就可以不怕條伯伯了? |
其實最簡單的就是不該去的地方不要去就不太會被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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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查一下就有 不必自己帶 |
那用 氣壓式避震器ㄋ 高度都能自己調 遇到臨檢也不用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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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果可以開單 就開單ㄌ 很少會跟你說叫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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