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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會在馬路上活動的朋友請注意了!很重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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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 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台灣社會新聞】最新詐騙手法: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 注 意 :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謹 慎 ..... 林 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 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 小姐以為沒事, 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 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 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 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
很好的資訊,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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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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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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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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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手法日新越新~~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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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粉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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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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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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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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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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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良多~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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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學到一招..很受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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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識...很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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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知識~長知識~
感謝分享~ |
很大的幫助...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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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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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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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本人就遇過了...因為肇事逃逸改公訴罪 .所以很多人用這點在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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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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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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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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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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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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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的資訊與方法,值得學起來;但問題是對方不願意給電話號碼時,哪要怎麼辦?:p:p我想~~現在手機照相、錄音或錄影都有,爲保安全..錄音或錄影是比較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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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要騙錢,跟對方要電話的話...
對方也會講...沒事不用了...更不可能跟你簽什麼合解書.. 找第3方的話,記一下路過人的資料來證明自己可能會比較好一點..!! 打電話給警察備案,不知道行不行?乾脆先跟警察講..對方說沒事就跑了..它逃逸..應該可以先保護自己吧..!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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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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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錄影.撥打對方電話兩個一起對自己更有利..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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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比較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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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行車紀錄器有可以佐證,只要有錄下車子停留在現場一段時間以上,也可以證明沒有肇逃的嫌疑,把窗戶搖下錄到對話的聲音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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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 沒想到線再人心不古阿 , 這是一個很好的保護方法, 記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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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重要的資訊.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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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感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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