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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打條款」超車應按喇叭 你知道嗎
屏東客運黃姓司機超車時與機車騎士擦撞,檢察官認為他未依規定,超車時按兩聲喇叭示警,將他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黃喊冤表示不清楚有這規定,「公司還要我們少按喇叭,以免擾民」。
「什麼?超車要先按兩次單響喇叭,有這規定嗎?」記者昨天在街頭隨機抽訪十名汽、機車駕駛人,沒有一人知道「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此規定,且幾乎口徑一致反應:「現在社會動不動就為超車不爽攔車,誰還敢再按喇叭呀!」 交通安全管理規則101條規定,「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如果前方駕駛人聽到沒禮讓,可開單處罰,「實務上幾乎沒人這麼做,因為很難認定有沒有聽到。」 交通隊人員承認,確實有部分駕駛人聽到後方按喇叭要超車,心裡就不舒服,有些火氣大的駕駛人甚至會攔車理論,甚至還有開槍傷人案例,有許多駕駛人為免惹麻煩,開車都盡量不按喇叭。 四十三歲的黃姓司機,去年九月十八日早上,駕駛客車行經內埔鄉,見王姓男子及吳姓女子分別騎機車在前方,欲超越兩人,未按兩次喇叭或閃車燈一次示意,提醒採取必要閃避、煞停等安全措施,以致切入車道時擦撞機車,造成兩人受傷。 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檢察官訊問黃姓司機,黃承認當時沒有依規定按喇叭,檢察官認為黃明顯違規才會造成事故,而黃事後未與兩人合解,將他依過失傷害起訴。 黃姓司機透過公司副總經理陳志明表示,「現在誰敢開車按喇叭超車?」尤其是客運車,經常因按喇叭,被攔下被罵髒話,甚至還挨打。因想要超車,車輛都離前方車輛有一段距離,慢慢加速超車,根本不敢按喇叭。王要求賠償五十萬元,李女十萬元,金額太高,無法達成和解。 |
這樣的判決
應該也算恐龍法官嗎!!!! |
這本來就是很早以前的規定了.只是現在很多人都沒去注意.再加上現在太多人自我膨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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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駕照時~不是就有考說超車要麼叭..不給超要怎麼按
這是建議還是規定呢? |
按了超過去被人打 不按超過去撞到又要負責
究竟是要被人打還是要負責呢~~~!? |
那救護車駕駛就會按到手抽筋了....我來亂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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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規定是閃大燈或鳴按喇叭告知前方車輛或對向車輛.讓他們有警覺.只是現在太多人開車都自我意識太强了啦.好像人家閃個大燈就在那不爽什麼.像我在高速公路最內側遇到一堆白痴.開的慢閃他大燈讓開點人家要超車.就還在那自我意識良好的慢慢開他的.被超了又在那不爽.不知道在那不爽什麼的.還好我沒被攔過ㄏㄏ.因為要攔也要欄的到再說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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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大燈或鳴按喇叭現在已經變成一種挑釁.誰都不想被按喇叭起毛雞很差吧.現在人可能壓力大 車輛又多容易塞車.人火氣就大. 不像早期車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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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以說人的教育素養有待加強,連開個車閃燈或按叭叭都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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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 壓力大 動不動火氣就上來 按個喇叭 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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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乖乖在後面跟車 等到雙線道再變換車道 不要超車就好啦~:D 來亂的 ~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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