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跟股票的買賣有一點原則是共通的,買低賣高;問題點在於買房子的人不知道低點及高點在哪裡而已。如果20年都撐過去了,現在的房價應該也不至於較當初的買價低吧,也許損失在於利息、通膨,但應該不是房價。當初如果看的夠準,約在民國90年前後切進房市,說不定可以買兩間咧。
現在銀行的放款,無論是放款額度或者是鑑估價值都比10年前來的精準,而且放款的主要依據不是房屋價值,而是你的還款來源,如果你只有房屋而無固定收入,在銀行可能借不到錢,或者銀行會要求徵提有資歷的連帶保證人。
若不看好打算中途放棄,那就自行出售認賠殺出吧,債久不爛,這筆帳一直會存在著的(而且還會計息);除非你能確定你名下不會再有其他財產(包含存款股票),也不會有須報稅的固定工作,那倒是可以跟銀行玩玩。(保險也可以執行,不過比較耗費工程又有些不人道。)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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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無法改變環境的話,就該試著去調整自己的心境。
此篇文章於 2012-11-12 03:46 PM 被 中央市場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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