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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1-12, 07:40 PM   #21
csmoto1010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12-09-18
住址: 台中市大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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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型: E46 330CIC&E36 325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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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eram 查看文章
事發是這樣的
第一台計程車,第二台我,第三台肇事車
我跟計程車都靜止了,後面車騎上來,我煞不住撞前計程車


肇事車有保車碰車,保險公司堅持等判決
請問我可以先修嗎?
修了以後我一定要先付錢才等判決後保險公司匯款嗎?


我只是覺得肇事責任那麼明顯了為什麼還要浪費時間
而且平白無故被撞還要先付錢修車???
如過有問事發經過記得要說被"推撞"不要說追撞...這兩者可是憂關責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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