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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請來評評理.如此算是公器私用嗎(有真相圖)
認同吉大之形容,我曾於扁朝在本網說過君不君(又壞又會騙);臣不臣(貪官污吏);民不民(民不聊生);結果似乎被歸類政治言論而不見蛋了,但現馬朝也相去不遠:君不君(昏君+小ㄋㄠㄋㄠ);臣不臣(無南鳥+米蟲一堆);民不民(民不聊生+每況愈下).
或許尚有極少數奉公守法之公僕(例如cct那幾位軍公教車友们,胳臂往內彎是一定要的啦),但我只能說;您們處於這般年代-------唉;孤臣無力回天啦!
切入主旨警機車話題: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但身為某個別領域者(泛指領取民脂民膏者);其標準至少須高於法律道德一些些以上才符合比例原則;且執行公務or公器時千萬別犯了[律己從寬;待人從嚴]這劣根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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