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amamia0040
其實您可能要先檢視買賣契約成立的條件
因為狗貓等寵物雖然在民法上仍視為物
但是販售上另受特別法的限制哦
所以。。。您有許可販售嗎?
有與無的處理方前式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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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許可販售!!
但與以前處理的方式不同!!!
以前想說單純就好!!沒想到退款給人家,狗沒帶回來,,人家又在網路上轟!!!
現在我了解了,,,合約說,,,如果有問題 狗狗要回收 補另外一隻狗狗給他!!!
但是....買家卻不要!!!
我也跟他說 以前我不懂,,,所以才這樣做!!
現在我懂了 照合法條約下去處理!!
買家就說 我處理事情有兩種方式!!!
重點是當初沒簽合約= =
現在有心退費 他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