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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法律問題.麻煩請懂法律ㄉ大大門.幫幫忙.拜託
詢問我公司的法律專家, 既然支票上面有背書,
債務人必需先向支票後背書之人請求支票金額 !
若有2個人以上之背書, 會依背書之順序去找他們去負責
基本上很難去找到開票人!
處理方法
1. 請對方去找背書人, 並告知開票人, 令尊已過世, 應由背書人負責
2. 既然你已繼承遺產, 如車友所說, 債務也一併繼承,
所以你還是有機會遇到你必需去償還此張支票的金額
但很難會去找到你!
重點, 持票人不能跳過背書人直接找上開票人, 因為是順序問題
持票人只能去找前一手的背書人!
PS, 票據法雖存在, 但已沒有刑責之問題, 但怕下一手之背書人持票向法院
申請支付命令, 那就開始法律的程序
建議先把名下的財產過戶到小孩或老婆名下 --- 在尚未收到支付命令前
都可以這麼做, 收到就來不及了 (動作要快)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我也是問我同事的, 他以前是搞法務的
也希望事件能快點落幕, 不要再操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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