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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法律問題.麻煩請懂法律ㄉ大大門.幫幫忙.拜託
1.票據債務:就讓他去主張吧!這一方面 因為發票人令尊已過世 所以他要勝訴有一定難度 即使他申請支付命令 你也可以在收到支付命令十日內 提出異議 讓法院進入審理 這部分失敗後 他會轉向以民法上的買賣關係向你主張該筆貨款
2.因為你當初未選擇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如你所述應是概括繼承 所以債務也一併繼承 理當代父償還該筆貨款 但問題就來啦 令尊是否真有與他有買賣關係 這才是重點 若沒有的話 對方單憑票據要你代父償還這筆款項 其實是問題的 因為原因關係(買賣關係)存在與否 是會影響到票據關係的
3所以重點在 令尊有無跟他購買貨物 這一關係上 若你確定沒有 那就大可不用擔心 見招拆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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