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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純屬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見得是對的…
1.從事發現場看,像是亮綠燈後,BMW向前開之後,卻被後面的機車追撞,如果汽車上有行車紀錄器證明車主沒有突然煞車,那麼責任就應該在後面撞車的機車騎士身上。
2.版主應該是一位好人,甚少怨言,但是不要讓對方認為你是好人,而吃你夠夠………
3.車禍這件事,如何和解是最重要的,三步驟如下:
動之以情:先行找人(保險公司業務)陪你一起探望,先讓老人家對你有好感,說明保險能否賠他醫藥費。
說之以理:約在里長辦公室或警察局等場所,雙方對事發過程提出討論(出示各項證據囉還有警方的筆錄..酒測報告等)與和解可能性,在此時和解是最好的結局。
告知以法:若是和解無望,你要主動從酒駕肇事的刑責提醒他,雙方和解才有利於減輕他的酒駕肇事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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