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杏仁在 2009/05/29 07:53am 發表的內容:
給那位反詐騙老兄看看..沒指名道姓能不能告..且他也同意他說的跟我的事是同件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40605536
睌上前沒自動出來跟我聯絡.我資料備好了.就給法院去傳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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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不實指控你是能去告
但是 掉包物件是事實 有人承認了 愛告你就去告吧
而且這也像你說的 不是買賣糾紛
我順便提一下 你所指控南部黑心店家 也不是在影射嗎
當初事情就是在你指控的黑心店家發生的吧
當這種黑心買賣發生在出來發文的各位車友身上 各位車友感受如何
甲方賣東西給乙方
而丙方知道後 掉包物件後 充當甲方物件 賣給乙方
而乙方所得到的東西經經過丙方掉包
甲丙都知情 只有乙 事後才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