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9-06-12, 11:18 PM   #38
remix
註冊車友
 
註冊日期: 2008-07-09
住址: 新板
文章: 304
精華: 0
中山北路E92 M3...

[這篇文章最後由remix在 2009/06/15 01:35pm 第 1 次編輯]

台灣的法律就是死者為大.傷者為大
因為在台灣開車.哪怕是在高速公路有人衝出來讓你撞.你還是要付部份責任.因為法官會說你(應注意而未注意)
remix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