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9-06-15, 12:06 PM   #42
心想事成
待郵件驗證車友
 
註冊日期: 2008-07-09
住址: 新北市
文章: 1,026
精華: 0
車型: 518
贊助: 2012
中山北路E92 M3...

引用:
下面引用由dodododo08182009/06/12 11:07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是婦人違規穿越馬路
基本上是婦人的肇事責任較大
因為超速是超速,如果婦人未違規其實是不會發生車禍
當然超速也是要負部份肇責!
...
錯了!!台灣雖說是"情、理、法"的處事風格
但也就是台灣有人情味的地方~~不是嗎??
再者~~這不是怪風俗!!
在台灣撞死人~~可能是賠個300萬就可以先達成民事和解!!
在美國你撞死人看看~~~會讓你傾家蕩產賠上你一輩子的!!
兩相比較~~~台灣還是怪風俗嗎??
心想事成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