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心想事成在 2009/06/15 00:29pm 發表的內容:
我同事的岳父~~去年底才被撞死~~
對方逆向車道撞死人~~兩手一攤說沒錢
除了強制險的150萬外~~另外談的300萬還在談不攏.....
另~~~十多年前在美國開車~~雖然用的是國際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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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各州都是這樣落後 但是法規哪裡不完善鷲該更改
這是美國好的地方 法律是拿來遵守的 斑馬線是拿來走的
鷲像我之前說的..
如果路人隨便撞都是汽車的錯 誰還敢開車
我哪天經商失敗僦讗家帶眷的去躺馬路算了
運氣好沒死還可以享福下半輩子
比樂透還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