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專家或高手嗎
你好~~
1.關於親子間之血緣關係如前面車友所述,是無法中斷的。如係因收養關係所擬制之親子關係,則可透過終止收養來解決。
2.若係親生子女,想斷絕法律上關係,如前所述是無法中斷;子女20歲未成年以前是無可避免的要負法定代理人之責,20歲成年以後則可透過法律規定來解決一些困擾。
3.子女若有暴力行為,則先聲請保護令,請法院命子女離家;或以民法1128條之規定,請成年之子女分家,即請子女搬出家庭;再立遺囑或聲明此子女有不得繼承財產之行為,以剝奪渠繼承遺產之權。
4.以上是我之前訴訟上處理之方式,供你提供朋友作參考。
5.感謝正瑋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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