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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8-22, 05:03 AM   #11
張小欽
中區團隊
 
註冊日期: 2009-05-06
文章: 261
精華: 0
在國道一號接近10號快速道路前轉過異物XD

基本上,第一個部份就是財損的部份可以要求賠償
第二個部份就是精神上的損失的賠償
只要你有法子拿出單據,而且在合理的範圍內,我相信保險公司會賠給你的
我在富邦保險上班,不可以教太多,不然會被殺了~~~哈[br][br]-=-=-=-=- 以下內容由 張小欽2010年08月22日 05:05am 時新增 -=-=-=-=-
該不會你是在下午一點多那個時候發生的吧,因為那個時候我也在國道上,好加在有無線電的回報,所以我跟朋友安全通過
張小欽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