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心想事成在 2010/09/11 11:02am 發表的內容:
案例一
某法庭上~~法官在閱讀著筆錄~~筆錄上寫著"當時某女正在幫某男~~法官隨即當庭問~~那"喇叭"呢??為什麼沒將該證物呈上來???
當場法庭內安靜無聲..................以上是真實案例!!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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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大大補充說明一下
拒收法幣並不違法 僅係失去請求權
以白話來講 拒收新台幣就是喪失要錢的權利
不過我好奇的是 樓主怎麼不去果菜市場批一些番薯還他就好
如果你說的蕃薯意有所指的話 就當我見識淺薄 沒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