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雨在 2010/09/11 08:18am 發表的內容:
番薯 = =...?? 只為了番薯..... 真的是擺明了刁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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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面引用由lucifial在 2010/09/11 11:43am 發表的內容:
下面引用由心想事成在 2010/09/11 11:02am 發表的內容:
案例一
某法庭上~~法官在閱讀著筆錄~~筆錄上寫著"當時某女正在幫某男~~法官隨即當庭問~~那"喇叭"呢??為什麼沒將該證物呈上來???
當場法庭內安靜無聲..................以上是真實案例!!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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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大大補充說明一下
拒收法幣並不違法 僅係失去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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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蕃薯當然是藉口.目的是背後的合約.
引用:
下面引用由卡比在 2010/09/11 00:19pm 發表的內容:
地主要求恢復原狀並歸還土地...可見是有備而來<等2年>....我想雙方提出的證據會是判決重點......
如果有判決書應該會更清楚為何法官會這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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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寫了一堆.講白話.重點只有.對方說的是蕃薯我們卻繳現金.所以現金不具有還款能力.等於還是沒支付..不過我們後來有找到跟對方協議折算現金支付的文件證明.,證明我們繳現金是合法的..只是很幹.遇到這種法官平白繳交十幾萬律師費跟訴訟費..且浪費時間...正常人都知道.現金可以支付任何欠債款項或折算現金.無限法償裡也有說.法律賦予現金可以支付一切債款..竟然還有法官認為現在這年代現金不能用.且相信我們一直以來都是以蕃薯來繳交欠款.[br][br]
-=-=-=-=- 以下內容由 杏仁 在 2010年09月12日 07:30am 時新增 -=-=-=-=-
靠.你一看就知道什麼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