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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限(不再是+/-10公里,而是+ /-3公里)確定版
其實限速要改為超過三公里以上就可以取締..
這是因為一般人會覺得應該要有10公里的放寬速限,假如是在這放寬速限內被開單的話,就會跟警察『花』不停..!
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才放出『 不再是+/-10公里,而是+ /-3公里 』這樣的一個訊息,這是用來宣導給大家知道,不要又來『花』了...
所以這是宣導的作用大於實際上的操作...
不然按法律規定超過速限1公里就可以開單了...
在實際操作上,警察還是會避免10公里以內的取締的..
除非你是遇到很愛國的警察......
這就跟小型車過收費站只能走小型車車道,不能再走大型車道了的意思一樣...
就是有太多人,看別人都可以走大型車收費道,自己也想試試看,郤不知那是要繳50元的,且也不能用小型車的回數票外加10元,要直接給50才可以..
而都在那邊『花』天半,讓後面的車等半天....
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直接立法說,過收費站要走專用車道,違規的話要罰錢..
多好的一個辦法啊..!!就樣就沒有人會走其他車道了...
規定就規定,就隨便找一個理由,說大型車煞車比較難煞住,常常因小型車隨意變換車道而發生危險...
屁話一堆..
1.收費站前的雙白線是劃假的啊..?車子在雙白線前就要選定好要通過的車道,進到雙白線就不能再變換車道了,變換的話是會開單的..
2.現在例假日時,找零的小型車道會多開放一個車道可以使用,但大型車也是可以使用這一個小型車通道,為什麼現在就不會有小、大型車在爭道的危險倩形發生啊..?
其實說這麼多,就是因為我以前都是走大型車的...
我看政府很缺錢的樣子(不曉得是不是被黑光了)想多繳一些也不行...!!
現在變成都要跟別人慢慢排隊了...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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