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dennisyenv9在 2008/10/12 04:52am 發表的內容:
其實小弟是覺得
有無駕照當然是得和交通事故分開來看
並非是無駕照的人一定是交通事故的錯的一方
很多大大喜歡說沒有駕照就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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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根本不該上路
不守法在先 根本是公共危險
沒有駕照 就沒有上路的權利
其實小弟有個人經驗
我從16歳就很喜歡在安平四草大橋邊的停車場練卡普
天天翹課練 週末練
..還撞飛了一個老伯過 = =|||)
那時候是老伯期速可達違規迴轉 台南人的交通觀念真的狠寶
在慢車道突然違規迴轉 在快車道就算了= = 居然是慢車道
真的把路當自己家的
我那時候狀況幾緊急 我在他左後方想煞也煞不住 = = 僦攔腰撞了
那時候氣炸了 雖然我沒倒 還是下車去扁人
想要跟他討修車費 硍= = 結果只是個窮光蛋
我就自認倒楣走了
找你說的沒駕照只算一條 那他違規迴轉是他活該了
果然撞死他活該 反正我只是沒駕照
這樣的心態對嗎?
我是錯的 我知道 因為我沒駕照
所以我沒傻傻的在那邊等警察來 再跟警察說
警察伯伯他不乖亂迴轉 我只是沒駕照 開個單給我叫他賠我錢修車
這樣說我就是腦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