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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4-24, 12:50 AM   #13
valent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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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請教各位大哥工作及法律問題

基本上公司不論如何自行定訂勞動契約
都不能低於勞基法之規定 優於勞基法之規定在所不論
不論是自行簽離職同意書 亦或是公司主動因其不適任之理由遣散員工
都是屬於離職範疇
公司皆應發放資遣費
自行離職 在法律定義上 稱為 辭職
離職 與 辭職 是不一樣的
valentino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