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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請問各位大大,關於車禍賠償的問題
一、初步分析研判表當然會有法律上的效力..因為若沒鑑定報告,那它就是惟一的證據了,不是嗎?但你可先否認它在訴訟上的效力,因為該表下方已註明了。
二、若假設重新鑑定後的結果是雙方都有責任,那我是否也能要求對方賠償我的車損部分,然後也用對方那招漫天喊價,先開個天價,再給他們把保固,折舊的部分扣掉?當然可以,例如他車損3萬元,你車損7萬元,此事故總損失為10萬元,若責任比為4:6,就是說他要負擔4萬元,你要負擔6萬元,而他以損失3萬元,所以他還要賠你1萬元,這樣你懂吧…
三、現場圖未簽名且位置錯誤,那你就根本否認初步研判表的效力。而於法院審理時以錯誤為由再聲請鑑定。
四..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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