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9-10-18, 10:26 PM   #6
趙子龍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9-08-01
住址: 台中
文章: 44
精華: 0
擅自變更 避震器 降低車身 第18條 1項

應該是要罰 我是依我之前被開罰單的經驗跟您說的 我之前一個禮拜被開3次 一樣要驗車 一張罰單是900 之前大概3年前左右 至於驗車看可不可以換回原廠避器再回去驗車 因為監理所 現在好像很嚴格了 這是個仁淺見 謝謝
趙子龍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