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NOS-阿志在 2010/06/15 11:56am 發表的內容:
不做酒測試因為你們沒主動要求(雙方有權利要求酒測)而右線超車一事原本就屬於危險駕駛及違規了!建議你找代表或議員開記者會!或直接上簡易法庭去告!不然我只能勸你自認倒楣了............
PS.強烈建議大家,要開車 ...
|
感謝大大解說,對方是有認賠ㄌ,保險公司責任險部份 ,就算保額不足也是對方肇事者願意補足,我們沒主動提出酒測一來也是看他是吃人頭路的不想害他多被罰,二來警察也在那裝傻,只是對方剛進警察局態度跟後面態度就是看被加害者是年輕人心存僥倖,外加因為對警方所說車子裡面人員沒受傷或者死亡不構成肇事逃逸要件感到疑惑,所以提出來請各位大大解惑,那發生車禍,肇事者跑掉沒作處置,結果沒人員受傷死亡這樣就以一般車禍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