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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3-09, 09:50 PM   #34
石頭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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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要再使用翹牌裝置了~

其實這是取捨的問題...
只要不超速什麼都不用加裝阿...
超速重罰12000~24000並吊扣牌照3個月也已經有很多人受罰了...甚至有人1個鐘頭內中獎兩張36000元...
至於加裝翹牌器確實也有條例可罰也確實有人被條杯杯罰過...就是2400元罰責名稱"大牌懸掛意圖不明 "而裁罰最高金額為4800元(罰單逾期未繳)...
12000~24000跟2400感覺差很多吧 :em22:
在台灣的法令必須要注意是 "違規" 還是 "違法" 這兩者的差異可是天壤之別...
而目前我們所討論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會違反的也只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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