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7-12-18, 10:45 PM   #9
BRUCE郭
正式會員
 
註冊日期: 2007-11-06
住址: 台南
文章: 44
精華: 0
[注意]立院三讀通過提高酒駕罰則 最高可罰15萬

個人認為罰則太輕了,應該罰1500萬新台幣,沒錢罰的直接抓去槍斃,我甚至建議交通部把全省紅綠燈路口的照相機取消(因為沒用,有錢人照闖)改為全自動機槍來掃射,不怕死的來闖紅燈,闖一台,射一台,闖兩台,射一雙,把闖紅燈的全部射死,看誰還敢闖,如果我當交通部長我一定執行,因為我覺得台灣太亂了,希望大家支持我的想法(制亂世用重典)謝謝
BRUCE郭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