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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2-14, 09:52 PM   #37
小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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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那麼氣..那位女的只是拿他法律上該得的 他要是貪財的話就不會拿去警察局了.何必把人名都挖出來.要是你在路上撿到包包不認識對方.那會環的又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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