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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1-18, 08:29 PM   #38
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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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原可簡單處理,但是經過各式各樣協調,書面,中間人將事情複雜化,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大可不必,重點是將事情快快解決掉,只要雙方能靜下來當面協調,並具有公證性(法律)中間人作保,這樣不是很好ㄇ?不然繼續下去,事情永遠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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