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1-02-15, 02:20 PM   #63
真愛玩
正式會員
 
真愛玩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10-05-17
住址: 台北縣永和市
文章: 111
精華: 0
車型: E39 528
我並沒有不讓
我已經說過了
今天是就事論事
標題為高速公路內線超車道行駛最高速限110KM~可以不管其他欲超車的車輛嗎
事實就是他是可以不理會超速要超他車的人
但是今天如果改成你會禮讓其他車輛嗎?
我一定會讓...為什麼呢?
因為沒喝酒的要禮讓喝酒的
行人過馬路要禮讓開車的
沒超速的要禮讓趕著投胎的
拿刀的要禮讓拿槍的
這在台灣已經是常態了
真愛玩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