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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3-22, 11:55 AM   #26
Vicence
北極速團隊
 
註冊日期: 2009-01-29
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95
精華: 0
車型: F10 535i 白
參考一下:
http://tw.myblog.yahoo.com/jw!PhAV7X...ticle?mid=4848

根據中華電信的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契約條款第三十二條:「乙方(用戶)發現本業務終端設備遺失或被竊時,應立即以電話通知甲方(系統商)辦理暫停通信,未通知甲方前,乙方仍應支付因該電信所生之所有費用,但自甲方接獲通知時起之通信費,不在此限。」
中華電信解釋:「當手機遺失時因內有SIM卡,為避免話費損失,請儘速與電信業者客服專線聯繫辦理停話。本公司停話免收停話處理費,因停話期間行動電話門號仍為客戶租用,每月仍會有月租費。」也就是說,若手機失竊遭盜打,在停話前所產生的費用仍應由客戶支付,但辦理停話後,將可確保不會有盜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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