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小弟也有相同經驗,有上法庭,但不用擔心
賭博有分兩種,一種是賭場(有抽頭那種),另外一種就像大大這樣(沒有抽頭)
抽頭那種賭博,罪比較重,如果只是幾個朋友玩玩,都還好
開庭時,法官先問賭什麼,為什麼要賭博...芭拉芭拉一堆,我就老實承認,並表示以後不會再犯
法官會先看你有沒有賭博前科,若沒有,法官會稍微說教,也問會不會再犯
最後都是無罪,也不會有前科
而我跟你一樣,刁13張,不同的是,我是玩五家
開庭完後,我們五個人互相看一眼,說接下來要去哪...你知道的,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
最後結論,在公共場所賭博,千萬不能用現金交易,賭完之後,千萬要把賭具收起來,在來金錢交易(以上是在警局便衣跟我們說的撇部)
不過還是希望各位車友不要有跟我相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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